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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教师资格证的2016届毕业研究生进行体检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6-05-03点击数:

各位研究生:

现将申请直接认定教师资格证的2016届毕业研究生体检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体检时间:2016年5月9

体检地点:校医院(本部)

体检交费:体检费用145元,由各学院统一收取,并打印出交费名单一式二份,必须加盖学院公章,注明负责此项工作的老师及学生的联系电话。

此名单(包括电子版)交校医院保健科、财务科各一份,于5月5日统一交费到校医院(本部)五楼财务科,同时必须携带盖有学院公章和照片的正反打印的每位学生的《长春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专用表》和收齐参加体检的全部同学身份证(没有身份证的同学提供准确的身份证号码),先到五楼保健科盖章,领取化验单,再到财务科交费。

体检负责人:吴大夫,电话:85098581。

体检开始时间:上午进行体检,早8:00开始。 

体检要求:

1.体检的同学,早上空腹,上午9:00前采血结束。

2.体检前学生必须填写好《长春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专用表》表中1-3栏,单位填东北师范大学,盖学院公章(公章盖在左上角)。《体验表》上序号要求与领取的医院化验单上标注的顺序号一致。医院化验单上要写上学院、姓名及性别。同时必须带上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

3.当天体检后,必须把体检表交到校医院五楼保健科。

4.5月20日(星期五)以学院为单位到校医院五楼保健科领取体检结果。

5.5月23日(星期一)11:00之前,以学院为单位将体检表交至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培养工作办公室。

说明: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回校参加体检的学生,可自行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培养工作办公室

2016年5月3

附表:

 校医院体检缴费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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