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符合教育部加分或照顾政策的2022年硕士研究生考生提交申请及证明材料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2-02-28点击数:

 

请符合教育部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相关规定,拟享受加分或照顾政策(具体要求参照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考生于2022年3月11日17:00前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东北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享受加分或照顾政策申请》(参见附件)及相关证明材料汇总扫描为1个PDF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箱地址:yzb@nenu.edu.cn),PDF文件及邮件均命名为“拟享受加分或照顾政策项目名称+姓名+考生编号+联系电话”。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及证明材料,逾期我校将不再受理。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的考生,可按照教育部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相关规定申请享受加分政策,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

其中拟享受“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政策的考生,须提交的证明材料包括《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志愿服务鉴定书》和服务单位证明等材料电子扫描件。

2.拟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电子扫描件。

3.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指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网报时已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

加分或照顾政策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及名单核实考生加分资格,审核通过后,执行相应加分政策。

如有其他问题,考生可发送电子邮件至yzb@nenu.edu.cn,或工作日致电0431-85099608进行咨询。

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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