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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单独申请毕业相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0-05-22点击数:

各培养单位:

根据2020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学历学位申请工作相关安排,学校将于20206月、8月分两批组织研究生单独申请毕业工作,现将此项工作的流程及相关要求做如下说明。

一、工作流程

1. 培养单位资格初审

培养单位对单独申请毕业研究生的毕业资格进行初审填写《2020年春季学期单独申请毕业研究生资格初审信息报送表》(附件1),于2020529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教育工作办公室,并将电子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2. 研究生院资格复审

研究生院相关部门于63日前复审完毕申请人毕业资格。

3. 毕业答辩及学位分委会审议

培养单位分6月、8月两批组织毕业答辩,学位分委会需要对研究生单独申请毕业事项进行表决。第一批(20206月)毕业答辩应于610日前完成,且须于615日前报送《2020年春季学期第一批建议准予单独毕业研究生信息表》(附件2)至研究生院教育工作办公室;第二批(20208月)毕业答辩应于731日前完成,且须于85日前报送《2020年春季学期第二批建议准予单独毕业研究生信息表》(附件3)至研究生院教育工作办公室。附件2、附件3电子版需发送至指定邮箱

4.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分两批(6月、8月)审议2020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单独申请毕业情况,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后准予毕业的研究生,发给毕业证书。

二、相关要求

1. 申请单独毕业的研究生一般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此前未提出学位申请,确定仅单独申请毕业的,另一种是提出了学位申请,但因资格论文是否能够发表情况待定、第二批送审的学位论文评阅成绩尚未返回等原因,目前无法确认是否满足学位授予条件,但有单独申请毕业的意愿的(如果将来未满足学位授予条件,需要单独申请毕业的),上述两类学生均需要在资格初审环节一并上报。

2. 20206月、8月两批单独申请毕业的研究生均需在资格初审环节一并上报。

3. 培养单位需依据本单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及研究生毕业证书发放办法对申请人的毕业资格进行初审,仅此前出台研究生毕业证书发放办法的培养单位(见附件4)可以报送附件1表单。

4. 仅通过研究生院复核的申请人可以参加毕业答辩。

5. 经学位分委会审议建议单独准予毕业的研究生,在本学期两个批次均不可被授予学位。因此请培养单位注意,在本学期上报至学位办的建议授予学位名单中,切勿上报此类学生信息。


附件:

        1. 2020年春季学期单独申请毕业研究生资格初审信息报送表

        2. 2020年春季学期第一批建议准予单独毕业研究生信息表

        3. 2020年春季学期第二批建议准予单独毕业研究生信息表

        4. 出台双证分离政策的培养单位列表


联系人:申姗姗

联系电话:0431-85099691

邮箱:shenss357@nenu.edu.cn



           研究生院教育工作办公室

                                                                                                        202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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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附件3.doc】已下载
  • 附件【附件4.doc】已下载
  • 附件【附件2.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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