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根据《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毕业与学位授予分离实施办法》(东师校发字〔2020〕26号)(以下简称“双证分离办法”)相关要求及2022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学历学位申请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中国籍学历教育研究生(以下简称“研究生”)申请单独毕业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一、工作流程
1. 研究生提出单独毕业申请
以下3类研究生可向培养单位提出单独毕业申请:
(1)学位论文评阅成绩未达到学位授予标准但满足准予毕业条件,欲以毕业与学位授予分离的方式申请单独毕业的;
(2)学位论文评阅成绩达到学位授予标准,但如与学位授予相关的其他后续审核环节(学位论文答辩、学位分委会审议、校级质量审查、校学位会审议等)未通过,欲以毕业与学位授予分离的方式申请单独毕业的;
(3)学位论文评阅成绩达到学位授予标准,但创新性成果发表情况不满足相关要求,欲以毕业与学位授予分离的方式申请单独毕业的。
2. 培养单位汇总上报初审材料
培养单位对申请单独毕业研究生的毕业资格进行初审(课程成绩、培养环节、外审评阅成绩),填写《2022年秋季学期申请单独毕业研究生资格初审信息报送表》(附件1),于2022年5月4日17:00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电子版材料至shenss357@nenu.edu.cn邮箱。
3. 研究生院资格复审
研究生院相关部门对学院上报的毕业材料进行审核,于5月7日前复审完毕申请人毕业资格,并将复审结果反馈至培养单位。
4. 毕业答辩及学位分委会审议
培养单位于2022年5月25日之前组织毕业答辩,参加毕业答辩的研究生需填报《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毕业答辩登记表》(附件2)。毕业答辩结束后,由学位分委会对研究生申请单独毕业事项进行表决。培养单位需于6月6日17:00前报送《2022年春季学期建议准予单独毕业研究生信息表》(附件3)、学生填毕的《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毕业答辩登记表》、学生毕业论文三份材料至shenss357@nenu.edu.cn邮箱。
5.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2022年春季学期研究生申请单独毕业情况,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后准予毕业的研究生,获得毕业证书。
二、注意事项
1. 居家办公期间,培养单位报送的附表中涉及需要加盖公章的部分,可以不盖章;涉及签字部分,可以电子签名。所有附表及学生毕业论文均需发送PDF版本。
2. 根据双证分离办法要求,未提出学位申请的研究生不可申请单独毕业,培养单位需依据培养方案、双证分离办法、准予毕业条件等制度要求严格审核申请人资格。
3. 毕业论文格式与学位论文等同,论文封面页需标明“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硕士毕业论文”字样。
4. 毕业答辩的组织要求(答辩前公示(网络或现场)、答辩媒介的选择(网络或现场)、答辩委员会成员构成(校内校外比例)、投票与计票规则等)与学位答辩相同,但组织不同性质的答辩(毕业或学位答辩),需要有明确的提示性标识,确保答辩委员会成员及答辩人明确其参加答辩的性质。
5. 经学位分委会审议建议准予单独毕业的研究生(附件3所列申请人)在本学期不可被授予学位。因此请培养单位注意,在本学期上报至学位办的建议授予学位名单中,切勿上报此类学生信息。
附件:
1. 2022年春季学期申请单独毕业研究生资格初审信息报送表
2. 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毕业答辩登记表
3. 2022年春季学期建议准予单独毕业研究生信息表
联系人:申姗姗
联系电话:0431-85099629
邮箱:shenss357@nenu.edu.cn
研究生院
2022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