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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研究生培养“揭榜领题”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3-03-10点击数:

学院(部)、相关教师:

为深入贯彻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和研究生教育“1+6”提质计划,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加强团队协同教学研究,提升拔尖创新人才自主培养能力,学校现启动实施研究生培养“揭榜领题”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项目研究要聚焦国家、区域和学校研究生人才培养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破解研究生培养改革重难点问题,更好适应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新形势和新任务,进一步突出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优化研究生培养机制,以高水平的教学研究成果支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

二、项目类别与资助经费
  1.研究生培养“揭榜领题”重项目:拟资助5-8项,每项资助经费5-8万元,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
  2研究生培养“揭榜领题”一般项目:拟资助10-15项,每项资助经费1-3万元,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三、选题要求及范围

1. 重点项目:人需紧紧围绕如下选题,结合个人教学专长和研究基础,在不改变选题主旨方向的前提下,可自行拟定具体题目。

2.一般项目:申人可以参考下列选题自主拟定题目,也可以根据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发展前沿与我校研究生教育目标地位、优势特色自主拟定相关题目。

1) 运用研究生培养海量数据形成学习者画像,推动研究生质量评价科学化;通过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研究生培养流程优化,组织实施研究生培养大数据赋能研究。

2)结合国家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瞄准区域优势特色及高端重点产业需求,深入开展国别区域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工程类硕士博士人才培养模式等相关改革研究。

3)加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化、链条式研究,加快国家战略紧缺人才培养,尤其是重点开展基础学科和哲学社会科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研究。

4)推动研究生培养与工程实践、科技创新有机结合,立项开展研究生科教融合、产教融汇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研究。

5)探索各学科在完善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机制、深化人才培养体系改革、建设高水平导师队伍、构建质量保障体系开题报告、中期考核、预答辩等方面的特色研究。

6)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实施‘大思政’建设工程,进一步完善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组织开展大思政项目和五育并举评价项目研究。

四、申报要求

1. 申请人应为我校在编、在岗教师。重点项目主持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一般项目主持人原则上应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

2. 支持鼓励组建团队,开展跨学校、跨学院、跨学科间合作研究,鼓励开展国际合作研究。
   3. 主持人同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最多可以再参与1个项目;项目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可以参与2个项目。项目组成员限定在10人以内(含主持人),学生作为项目组成员不得超过2人。

项目管理

1.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立“揭榜领题”项目名单。项目评审坚持评审标准,优中选优,宁缺毋滥。严禁剽窃他人成果,一经发现,将取消项目立项,并在全校通报。

2.研究生院将加强对项目的过程管理,重点项目须进行项目开题和中期检查,一般项目须进行项目中期检查,资助经费按年度分批次划拨,开题或中期检查通过后,方可继续资助。

3. 项目主持人负责对项目的总体规划,原则上不得中途调整项目组成员和研究计划、预期成果;确因特殊情况需调整的,主持人应在中期检查时,说明变更情况和原因,由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审批。  

4.项目统筹“目标-任务-预算-绩效”闭环管理,着力产出一批标志性成果。项目原则上应在规定年限内结项,逾期结项的项目将给予撤项处理。项目如若未通过结项验收,学校将取消主持人两年内申报研究生培养相关项目资格。
  五、材料报送
  申请人填写《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揭榜领题”项目申请书》(附件1)和《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揭榜领题”项目活页》(附件2),请于2023年3月27日(星期一)前发送电子版至zhouy158@nenu.edu.cn,并报送《申请书》纸质版(签章)一式六份至研究生(本部校区行政楼332室),逾期不予受理。

人:周宇 焦海艳
  联系电话:85099602

 

附件1: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揭榜领题”项目申请书

附件2: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揭榜领题”项目活页

 

学术学位培养工作办公室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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