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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毕业证书发放办法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8-09-26点击数:

各培养单位:

根据《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毕业证书发放办法》(东师校发字〔2015〕72号)要求,我校实施研究生毕业与学位授予工作分离政策,即中国籍学历教育研究生在符合本培养单位研究生毕业证书发放要求的条件下,可申请单独发放毕业证书。培养单位如实施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分离发放政策,需将本单位毕业证书发放办法上报研究生院经审核备案后方生效。

目前,教育学部(博士)、历史文化学院(博士)、文学院(博士)、体育学院(博士)、马克思主义学部(博士)、生命科学学院(博士)、地理科学学院(博士)、商学院(博士)、环境学院(博士)、物理学院(博士)、心理学院(博士)、体育学院(硕士)、商学院(硕士,仅工商管理专业)、环境学院(硕士)、物理学院(硕士)、经济学院(仅限全日制硕士)已上报备案毕业证书发放办法。其他培养单位如有需于2018年下半年(12月)毕业季起施行双证分离政策的,需于2018年10月12日前将本单位研究生毕业证书发放办法(学位分委会讨论通过,学位分委会主席签字,加盖公章)上报至研究生院教育工作办公室审核备案,研究生院将于10月中下旬公布审核备案结果。

 

联系人:申姗姗

联系电话:0431-85099691

邮箱:shenss357@nenu.edu.cn

 


      研究生院教育工作办公室

                             2018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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