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正文

关于2018年上半年申请学位自学位论文双盲评阅至后续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8-03-14点击数:

关于2018年上半年申请学位过程学位论文双盲评阅环节及后续工作的通知

各位研究生导师及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各培养单位:

   现在将2018年上半年研究生申请学位工作自“公布双盲评阅名单”之后的所有工作做如下安排,以便于各培养单位依此做好相关工作安排。

   一、公布学位论文双盲评阅名单

完成时间:313

校学位办根据“申请学位研究生名单”抽取学位论文双盲评阅名单,被抽到双盲评阅的研究生提交评阅材料时,必须隐去作者和导师信息。

(一)博士学位论文评阅

按《东北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审实施办法》(东师校发字[2017]58号文件,见附件1)要求执行。学位论文评阅将送交第三方评阅机构进行网上评阅。

(二)硕士学位论文双盲”评阅

按《东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实施办法》(东师校发字[2017]59号文件,见附件2)要求执行。学位论文评阅将送交第三方评阅机构进行网上评阅。

二、学位论文评阅

学位论文评阅工作由校学位办和各培养单位共同组织实施。校学位办负责被抽取的硕士及全部博士学位论文的双盲评阅,未被抽取进行双盲评阅的硕士学位论文由各培养单位负责组织评阅。建议各培养单位组织双盲评阅。

(一)提交双盲”评阅学位论文

完成时间:3月1916:30之前

博士研究生提交材料包括:学位论文评阅数据汇总表(见附件3)、学位论文、自评表(此3种材料均为电子版)。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孙耀军老师邮箱:sunyj663@nenu.edu.cn

硕士研究生提交材料包括:学位论文评阅数据汇总表(见附件3)、学位论文(此2种材料均为电子版);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不需填写自评表。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曹雷老师邮箱:caol@nenu.edu.cn

注意事项:

1)为保障学位授予质量,校学位办将在学位论文送审前,对学位论文进行检测,论文检测复制比超过30%者,将取消本次学位申请资格。

2)研究生提交的学位论文电子版和自评表,必须隐去导师姓名和作者姓名(论文致谢部分也需隐去导师姓名 )。

3)学位论文必须为PDF格式,命名规则为“10200_专业代码_学号_LW”;自评表为word2003版格式,命名规则为“10200_专业代码_学号_ZPB”。学位论文和自评表的命名请一定按照上述要求命名。

4)学位论文评阅数据汇总表填写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确保一级学科名称和一级学科码、二级学科和二级学科码一一对应,准确无误,无二级学科时,二级学科代码为“一级学科代码+00”.

2)在填写一级学科代码和二级学科代码时,请一定分清楚数字“0”和字母“o”的区别,一级学科代码和二级学科代码中不能包含字母。

3)在填写学号时,请注意从2011级(含2011级)开始,研究生学号开头是录取年份,2010级(含2010级)之前的研究生学号是10200+年份+流水号”格式

4)附件3填写的数据为“示例数据”,仅用来告诉送审论文研究生表中的字段如何填写。请各单位和各位申请者在提交该数据汇总表时一定将该“示例数据”删除。

5)学位论文评阅数据汇总表请各单位一定核对准确,否则将导致学位论文无法按时提交和评阅,影响评阅结果返回时间。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者,本次学位申请无效。

(二)各培养单位组织的硕士学位论文评阅

各培养单位须按《东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实施办法》(东师校发字[2017]59号)文件要求执行。

注意事项:

1)学术学位论文评阅人中应至少有1位与研究领域相关的校外专家;专业学位论文评阅人中,应至少有1位具有丰富行业实务经验的校外专家。

2)在论文评阅完成后,将评阅论文的成绩录入《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成绩汇总表》(见附件4),电子版及纸质版上报校学位办备案。

三、学位论文答辩和论文检测

完成时间:64日之前

(一)关于论文答辩的相关要求

各培养单位须按《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实施办法》(东师校发字[2014]73号文件,见附件5)要求组织论文答辩工作。

注意事项:

1.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应由各专业指导教师共同提出,并填写《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审批表》,报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在各单位网站公布。在答辩前五天报校学位办备案。

2.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中,导师不能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但可以列席会议;组成人员的数量必须为奇数;必须有校外专家参与,其中硕士答辩委员会校外专家不少于1人,博士校外专家不少于2人。

(二)关于学位论文终稿检测的相关要求

1.研究生将填写完整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终稿确认单》(以下简称《确认单》,见附件6)交研究生秘书。指导教师将论文最终稿电子版发给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论文电子版必须为word文档,并按以下方式命名:学号-姓名-专业,如:2012200157-张三-马克思主义哲学。

注意:研究生必须在指导教师提交给研究生秘书的学位论文最终稿电子版里增加《确认单》的扫描页,以确认该论文为提交检测的最终版论文;该扫描页放置于学位论文的第二页。

2.研究生秘书根据研究生提交的《确认单》接收学位论文,无《确认单》的学位论文不予进行学位论文检测。

3.研究生秘书登录“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学位论文进行文字复制比检测将检测生成的报告单发给研究生本人及指导教师。

注意事项:

1)学位论文检测结果处理按《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办法》(东师校发字[2013]54号文件,见附件7)执行。

2)研究生秘书在收到学位论文后,请检查该论文命名是否符合命名要求,如不符合,则必须修改正确后再进行论文检测。学位论文一经检测,申请人及其指导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换检测论文。

3)各单位留存《确认单》,以备核查。

四、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

完成时间:66日之前

各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会议,根据学位论文答辩结果和学位论文检测结果,对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做出建议授予学位的申请人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建议授予学位的决定;同时根据《东北师范大学内部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办法》(见附件8审核相关的学位论文是否为内部论文并给出处理意见,并填写《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授予审核报告书》和《东北师范大学内部研究生学位论文申请审核表》(见附件9

注意事项:

1)需要各单位进行审核的《建议授予学位申请人名单》以学位授予信息填报的数据为准,由学位办对其进行整理后发给各单位进行审核。

2)博士研究生,如果其资格论文未通过审核,请各单位在最终报送建议授予学位名单时在“备注”栏内进行明确标注。

3)《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授予审核报告书》,请以学位评定分委会为单位进行填写,并且该报告书中的具体数据填写要准确无误。

4)因研究内容涉及技术秘密或待申请专利等知识产权问题,需限制对外交流和使用范围的学位论文,其作者须按照《东北师范大学内部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办法》,在答辩后向学位评定分委会提出内部研究生学位论文申请,由各学位评定分委会审核该论文是否为内部论文;如果论文是涉及国家机密等等情况需要申请涉密的,则经学位评定分委会审定给出处理意见后,论文作者再与学校保密委员会联系(电话为0431-85099209),填写相关表格并交送校学位办备案。

五、报送存档学位材料

完成时间:68

1.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授予审核报告书(纸质版,一式一份)

2.2018年上半年建议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名单(纸质版,一式一份)

3.建议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位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两份)

4.建议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纸质版,学术学位研究生一式两份,专业学位硕士一式一份)

5.《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成绩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

6.学位授予过程数据统计表(附件10),请研究生秘书按学位授予流程及时填写各项数据

7.建议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电子版,须按《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分类图解》分类汇总,见附件11

8.研究生需自行通过我校图书馆论文提交系统提交学位论文,研究生到图书馆取电子论文提交回执时,携带一本纸质论文交图书馆存档,如有问题,请咨询图书馆参考咨询部,本部:图书馆306室,电话85098516;净月:图书馆306室,电话84536086。

注意:以上材料涉及到研究生授予学位,因此所有信息必须准确无误。

六、学位授予信息填报

学位授予信息填报工作将于5月中下旬进行,此项工作涉及学位证书制作,学历、学位授予信息上报国家备案及日后认证查询等关乎研究生切身利益等事宜,因此请各位研究生一定按照校学位办关于此项工作的通知要求准确填报。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七、相关说明

1.申请学位及论文答辩相关表格已经更新,请在研究生院网站“学位授予”栏目下载。

2.为便于学位论文归档,在学位论文制作时对封面颜色做如下规定:博士为红色,学术硕士(含同等学力、高师硕士)为绿色,专业硕士为浅黄色。

3.请各单位按时上交各类材料,以便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313

  • 附件【附件1-12.rar】已下载

copyright @ 2015 Northeast Normal University all right reserved    地址:中国 长春 人民大街5268号 东北师范大学    办公地点:本部校区综合办公楼3楼 邮编:130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