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应用统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应用统计硕士)的专业实习,保证全日制应用统计硕士专业实践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根据《东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应用统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习目的
1.使应用统计硕士了解和熟悉统计学实际应用过程,培养学生分析能力和创造性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使应用统计硕士通过实践和体验培养其从事统计相关工作的能力。
3.使应用统计硕士在实践过程中,进一步体会统计学工作的意义,增强其作为统计工作者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实习任务与要求
专业实习由实习方案、参与实习、实习总结报告三部分构成。
1.研究生在正式进入实习环节前要参加实习单位相关负责人组织的岗前培训,在实习带队老师的指导下制定实习计划方案,不少于3000字。
2.应用统计硕士实习期不少于三个月。
3.实习结束后要提交一份实习总结报告,不少于5000字。
4.在实习单位的实习工作必须与应用统计专业相关,具有一定的实践价值。
三、实习成绩评定
1.实习成绩以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记。
2.实习成绩由校内导师和实习单位相关负责人共同评定。
四、组织与管理
1.根据本规定中实习的目的、任务和要求,结合本单位特点,成立院级实践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2.召开实习动员会,做好实习生的思想动员工作,提出安全纪律要求,关心实习生的生活、身体健康。
4.专业学位研究生秘书要按时完成实习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做好本单位实习工作汇总。
五、本规定自2015级应用统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起开始实施,解释权归东北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东北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201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