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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的预通知

作者:时间:2026-06-30点击数:

各培养单位、各位研究生导师及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

为确保2026秋季学期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相关工作预通知如下

一、学位申请时间节点

序号

环节名称

时间节点

1

提出9月批次学位申请

92-9316

2

提出12月批次学位申请

97-91416

3

提交学校组织双盲评阅论文

10916

4

完成答辩、答辩后修改及论文检测

126日前

5

填报学位授予信息

12月上旬

6

学位分委会审查

129日前

7

报送学位材料

1211日前

8

召开校学位会

12中下

二、学位申请资格审核

根据《东北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实施办法(试行)》(东师校发字〔202517号)第四条,研究生在提出学位申请时,应修满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学分,完成所有培养环节。

为保障学位申请工作顺利推进,申请应提前在系统中自查本人学业完成情况,确保课程学习、培养环节达到培养方案申请毕业及学位要求。

请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导师及相关研究生按通知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研究生院联系。

学位申请相关事宜,请联系学位办公室,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431-85099638

学术学位资格审核相关事宜,请联系学术学位培养工作办公室,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431-85099602

专业学位资格审核相关事宜,请联系专业学位培养工作办公室,联系人:张老师、赵老师,联系电话:0431-85098152


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学术学位培养工作办公室

专业学位培养工作办公室

202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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