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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6-11-30点击数:

各培养单位及研究生:

2016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安排如下:

1.博士生政治课、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政治课考试时间为20161218日上午9:0011:00,考场安排另行通知,详见研究生院主页。

2.公共外语考试时间详见下表,具体考场安排另行通知,详见研究生院主页。

 

考试课程

考试时间

《博士生翻译》

1218日下午1:00-2:30

《日语》

《俄语》

《文学与电影》

《英语演讲艺术》

《诗歌美学》

《英语口语(外教)》

 

第十八教学周随堂考试,具体考试时间以任课教师最终确定为准

《学术英语写作》

13日上午8:30-10:30

《专硕英语》

13日上午8:30-10:30

《实用英语翻译》

13日下午1:30-3:00

《英语(单考)》

13日下午1:30-3:30

《实用英语视听说》(本部)

15日上午8:00-11:30

《实用英语视听说》(净月)

15日上午8:00-10:00

《美国文化与社会》

15日下午1:00-3:00

《英语基础与技能》

15日下午3:15-4:45

 

3.其他公共课考试原则上于20161226日至1230日(第十八教学周)随堂进行,具体考试形式与考试时间以任课教师最终确定为准。

4.各培养单位开设的专业课由学院自行确定考试时间并组织考试。自行开设马克思主义理论课与外语课的培养单位自行确定考试时间并组织本单位研究生进行考试。

5.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研究生,考试成绩记为0分,研究生院不组织任何形式的缓考与补考,研究生可在其他开课学年重新选课修习该门课程。

6.研究生参加考试需携带有效证件(一卡通、学生证、身份证,一证即可),无证件者不得入场。研究生应在规定时间进入指定考场,迟到二十分钟以上者,不得参加该课程考试。考试进行三十分钟内,研究生不得交卷。研究生一旦交卷,不得以任何理由返回考场。

7.研究生参加考试,不得携带手机、电子设备进入考场。

8.研究生参加考试,应按照监考人员的要求,将携带物品放在指定位置。考试过程中和考试后,若发现学生携带涉及考试内容的物品,无论是否抄袭,一律按考试作弊处理(开卷考试除外)。

9.研究生参加考试要听从监考人员安排,服从监考人员指挥,对拒不服从监考人员的考生,监考人员有权要求其离开考场,并将试卷成绩记为0分,情节严重者,将受到纪律处分。

 

联系人: 孙老师 (学术型研究生)  85099602

         张老师 (专业型研究生)  85098152

 

研究生院学术学位培养工作办公室

专业学位培养工作办公室

20161130

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考场规则(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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