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培养单位、博士生:
为加强博士生培养的过程管理,进一步保证博士学位论文质量,根据《东北师范大学关于实施博士学位论文审查制度的规定》文件要求,所有申请毕业与学位授予的博士生均须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预答辩对象
凡我校申请2017年春季学期毕业与学位授予的博士生必须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预答辩通过的博士生方可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二、预答辩时间
申请毕业与学位授予的博士研究生预答辩原则上应在博士论文送审前完成,考虑本次博士学位论文送审时间等情况,本次预答辩时间可由各专业自行确定,但最晚应于4月30日前完成。(特别说明:申请2017年下半年学位论文答辩的博士生预答辩至少应在博士学位论文送审前一周完成,具体通知将于2017年6月发布。)
三、预答辩内容
1.导师介绍博士生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等方面的情况;
2.博士生介绍学位论文的完成情况,包括选题的目的和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的内容和方法、主要结论和论文的创新点等;
3.预答辩委员会对学位论文进行评议;
4.做出学位论文是否通过预答辩的决议。
四、预答辩要求
1.论文预答辩要公开进行(涉密或保密的学位论文答辩除外),在预答辩前一周需张贴海报公布学位论文题目、报告人、指导教师、预答辩委员会成员、预答辩时间和地点等,同时告知研究生秘书并在本培养单位网站公布。研究生秘书需汇总本单位博士生预答辩信息,在预答辩开始前一周报研究生院备案,以备检查。
2.预答辩由博士生指导小组组织,并成立预答辩委员会,成员不少于5人。预答辩应有专人记录。
3.博士生需填写《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审批表》,并于预答辩前两个星期同学位论文初稿一并提交预答辩委员会。
4.预答辩的时间不应少于50分钟,包括博士生陈述和委员评议。
5.由预答辩委员会集体评议做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两类结论。基本合格者按照预答辩委员会意见可以完成学位论文修改工作的,可以进入论文答辩阶段。不合格者需在至少半年后再次申请学位论文预答辩。
联 系 人:焦海艳
联系电话:85088152
电子邮箱:jiaohy987@nenu.edu.cn
附件: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审批表
学术学位培养工作办公室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