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及免费师范生教育硕士:
现将免费师范生教育硕士(以下简称“免师硕士”)申请2018年暑期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位申请
完成时间:6月4日16:30之前
提出学位申请的免师硕士填写《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位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见附件1),经指导教师签字同意后,将《申请书》交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研究生秘书汇总后将“申请学位研究生名单”(见附件2)电子版及纸质版上报校学位办备案,《申请书》各单位自行留存备查。
注意:
1.未按时提交《申请书》的免师硕士,本次不能参与学位论文答辩。
2.各培养单位提交名单时一定确保研究生学号、姓名、专业(领域)、研究生类别等相关信息准确无误,否则会导致后续环节出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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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布双盲评阅名单
完成时间:6月7日16:30之前
校学位办根据“申请学位研究生名单”抽取学位论文双盲评阅名单,被抽到双盲评阅的研究生提交评阅材料时,必须隐去作者和导师信息。“双盲”评阅按《东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实施办法》(东师校发字[2017]59号文件,见附件3)要求执行。学位论文评阅将送交第三方评阅机构进行网上评阅。
三、学位论文评阅
学位论文评阅工作由校学位办和各培养单位共同组织实施。校学位办负责被抽取学位论文的双盲评阅,未被抽取进行双盲评阅的硕士学位论文由各培养单位负责组织评阅。
(一)提交“双盲”评阅学位论文
完成时间:6月14日16:30之前
提交材料包括:学位论文评阅数据汇总表(见附件4)、学位论文,此2种材料均为电子版,请以学院为单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zhangn100@nenu.edu.cn。
注意事项:
1.为保障学位授予质量,校学位办将在学位论文送审前,对学位论文进行检测,论文检测复制比超过30%者,将取消本次学位申请资格。
2.研究生提交的学位论文电子版,必须隐去导师姓名和作者姓名(论文致谢部分也需隐去导师姓名 )。
3.学位论文必须为PDF格式,命名规则为“10200_专业代码_学号_LW”。
4.学位论文评阅数据汇总表填写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确保一级学科名称和一级学科码、二级学科名称和二级学科码一一对应,准确无误,无二级学科时,二级学科代码为“一级学科代码+00”.
(2)在填写一级学科代码和二级学科代码时,请一定分清楚数字“0”和字母“o”的区别,一级学科代码和二级学科代码中不能包含字母。
(3)在填写学号时,请注意从2011级(含2011级)开始,研究生学号开头是录取年份,2010级(含2010级)之前的研究生学号是“10200+年份+流水号”格式。
(4)附件3中已填写的数据为“示例数据”,仅用来告诉送审论文的研究生表中的字段如何填写。请各单位和各位申请者在提交该数据汇总表时一定将该“示例数据”删除。
5.学位论文评阅数据汇总表请各单位一定核对准确,否则将导致学位论文无法按时提交和评阅,影响评阅结果返回时间。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者,本次学位申请无效。
(二)各培养单位组织的硕士学位论文评阅
各培养单位根据《免费师范生学位论文评阅工作组人员名单》做好免师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工作,确保论文评阅质量。论文评阅完成后,各单位将论文的评阅成绩录入《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成绩汇总表》(见附件5)。评阅结果按《东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实施办法》(东师校发字[2017]59号文件,见附件3)相关规定执行。
注意:
自2017年秋季学期起,论文评阅执行新评阅办法《东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实施办法》(东师校发字[2017]59号文件,见附件3),论文评阅书见附件6。
四、学位论文答辩
完成时间:7月15日之前
具体时间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确定。各培养单位须按《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实施办法》(东师校发字[2014]73号文件,见附件7)要求组织论文答辩工作。
五、学位授予信息填报
完成时间:7月5日-15日
进行本次学位论文答辩的免师硕士须在该时间段内进行学位授予信息填报。学位授予信息填报工作涉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制作,学历、学位信息上报国家备案及日后认证查询,届时请按照相关通知要求在网上进行准确填报,请勿提前填报。
六、学位论文检测
完成时间:7月17日之前
1. 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免师硕士将填写完整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终稿确认单》(以下简称《确认单》,见附件8)交研究生秘书。指导教师将论文最终稿电子版发给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论文电子版必须为word文档,并按以下方式命名:学号-姓名-专业,如:2012200157-张三-马克思主义哲学。“确认单”各单位自行留存备查。
2.研究生秘书登录“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进行学位论文检测,并将检测生成的报告单发给研究生本人及指导教师。学位论文检测结果处理按《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办法》(东师校发字[2013]54号文件,见附件9)执行。学位论文最终稿一经提交,申请人及其指导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换学位论文。
七、存档学位材料说明
因本次答辩的免师硕士授予学位时间为2018年12月下旬,因此各培养单位需要自行保存以下材料,并与下半年申请学位的研究生材料一同送交学位办。
1.检测通过的免师硕士学位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两份)
2.检测通过的免师硕士学位论文(纸质版,一式一份)
3.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成绩汇总表(附件4)
4.学位授予过程数据统计表(附件10),请研究生秘书按学位授予流程及时填写各项数据。
5.检测通过的学位论文(电子版,须按《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分类图解》分类汇总,见附件11)
八、相关说明
1.申请学位及论文答辩相关表格已经更新,请在研究生院网站“学位授予”栏目下载。
2.为便于学位论文归档,在学位论文制作时,请使用浅黄色的学位论文封面。
3.请各单位按照该通知中的相关要求,组织好免师硕士的学位论文答辩工作,以便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
相关附件(1-11)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