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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举报电话及邮箱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8-07-27点击数:

维护我校良好的学术声誉、加强学术诚信建设,规范学位论文管理,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教督厅函〔2018〕6号)和吉林省教育厅的有关要求,东北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决定自即日起,针对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开设举报电话:0431-85099638,举报邮箱:xwb@nenu.edu.cn,公开接受全校师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凡对有我校学生参与学位论文买卖、代写的行为,提供真实、准确的依据并予以举报,学校将会同相关部门对举报事件进行严肃、认真的处理。

特此通知。

 

 

东北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7月27

 

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

http://www.moe.gov.cn/srcsite/A11/s8388/201807/t20180718_3434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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