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按照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上报研究生导师信息的工作要求,为加强我校硕士生导师库建设,现就2019年在岗硕士生导师信息核查及新增硕士生导师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在岗硕士生导师信息核查
(一)核查范围为我校在岗硕士生导师(包括全职和兼职导师)。
(二)核查程序
1.校学位办将各单位历年上报的在岗硕士生导师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包括《全职硕士生导师信息汇总表》和《兼职硕士生导师信息汇总表》,发至各单位研究生秘书。
2.各单位在以上两个表中对现有在岗硕士生导师进行信息核查。对其中达不到导师基本条件的,或因调离、退休等原因不能履行导师职责的,直接在表中进行信息删减;对信息有误的,直接在表中进行信息修改;对已是在岗硕士生导师,但未在汇总表中列出的,直接在表后添加。
注意:(1)已超聘期人员,各单位自行确定是否延聘,不再延聘人员,请删除。(2)以上修改情况,请汇总填写《硕士生导师核查和遴选结果报送确认单》(附件1),并统一附文字说明材料《硕士生导师数据核查情况说明》(附件2),取消硕士生导师资格人员填写《东北师范大学取消(停止)硕士生导师资格人员汇总表》(附件3)。(3)各单位核查完毕后,须按照导师信息汇总表中要求的字段进行核查,错误字段进行修改,为空字段则须补全。
二、新增硕士生导师遴选
(一)遴选范围
符合《东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附件4)规定的我校在职或兼职人员,可申请增列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二)遴选程序
1.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个人填写《东北师范大学新增硕士生导师申请表》(附件5,以下简称“申请表”),与本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同交所在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
各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申请人材料并投票表决,同意票数不少于到会委员人数的2/3,且超过全体委员人数的1/2。各培养单位需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为单位报送材料。
3.报送校学位办审核、备案
各培养单位将通过人员名单进行汇总,填写东北师范大学新增全职硕士生导师汇总表(附件6)或东北师范大学新增兼职硕士生导师汇总表(附件7),并将详细信息补充到《全职硕士生导师信息汇总表》或《兼职硕士生导师信息汇总表》中,报送校学位办审核、备案。(注:本次新增全职或兼职导师请在汇总表“备注”栏内标注2019)
三、材料填写要求
1.“申请表”需填写近3年的科研成果,时间为2016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
2.申请招生专业原则上为1个学术型专业及1个专业学位类型(领域),按《东北师范大学各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查询表》填写(附件8)。
四、报送材料
请于2019年6月12日前将下列材料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1.硕士生导师核查和遴选结果报送确认单(纸质版,电子版,附件1)
2.硕士生导师数据核查情况说明(纸质版,电子版,附件2)
3.东北师范大学取消(停止)硕士生导师资格人员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附件3)
4.东北师范大学新增硕士生导师申请表(纸质版,电子版,附件5)
5.东北师范大学新增全职硕士生导师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附件6)
6.东北师范大学新增兼职硕士生导师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附件7)
联系人:张楠
联系电话:85099638
电子邮箱:zhangn100@nenu.edu.cn
附件1-8下载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