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根据《东北师范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业务费使用和管理办法》(东师校发字[2019]36号)和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业务费使用和管理办法(2015版),2020年研究生业务费拟于近期划拨,为保证经费的顺利划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划拨对象
此次划拨对象为2018级和2019级学术学位研究生(不含外国留学生)。
二、划拨标准
1.研究生业务费
(1)学院集中
2018级(第三年3月):文科博士600元/生;文科硕士700元/生;理科博士600元/生;理科硕士700元/生。
2019级一次性划拨:博士9000元/生;硕士4000元/生。
注:从2014级博士生开始,论文评阅费(900元)不再划拨到各培养单位,评阅费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统一支付。
(2)指导教师
2018级(第二年3月):文科博士1000元/生;文科硕士350元/生;理科博士1500元/生;理科硕士1000元/生。
注:从2019级研究生开始,业务费由培养单位统筹管理,不再划拨给导师。博士生业务费已经包含国内学术会议资助费,不再单独列项。
三、划拨要求
1.导师挂靠其他培养单位指导研究生的,按照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划拨业务费,即甲单位导师在乙单位带研究生,由乙单位(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做研究生业务费。
2.2018级研究生业务费分配表(附件1)中的项目代码不允许更改。如有新增导师,请在表格内添加并在备注栏注明,新增导师项目经费卡号由财务处负责编制,业务费分配表中的项目代码不需填写。如有导师调出、退休等情况,请在表格备注栏注明。
3.导师业务费划拨以后,新增的指导教师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于5月上旬到财务处207室办理(85099276)经费卡片;如果本人已有经费卡片,需携带经费卡片到财务处207室将研究生业务费卡号与经费卡片建立连接。
4.请各位研究生秘书分别填好2018级和2019级研究生业务费分配表和导师指导研究生明细表(2019级汇总在一张表上),将电子版通过学校网站服务大厅—部门间文件传阅(必须由单位主管领导审核)于5月15日前发送给研究生院张俊岩老师。
联系人:张俊岩
联系电话:85098152
附件:
1. 2018级研究生业务费管理办法及报表数据
2. 2019级研究生业务费管理办法及报表数据
学术学位培养工作办公室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