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正文

关于申报2021年度研究生通过各类外语水平考试成绩认定与奖励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1-05-17点击数:

    为多途径提升我校研究生外语水平,拓展国际视野,提高跨文化交流能力,促进学校国际化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学校决定对研究生在学期间通过各类外语水平考试并达到规定标准的成绩进行认定和奖励,成绩认定与奖励办法详见附件1《东北师范大学关于研究生通过国际外语水平考试成绩认定及奖励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须是我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留学生除外);


    (二)在学期间通过国际、国内外语水平考试并获得相应成绩;


    (三)不包括以第一外语语种通过各类外语水平考试的外语专业研究生;


    (四)同一类别考试的考试成绩只能认定一次,获得一次奖励。


    二、申请时间和流程


    (一)本次成绩认定及奖励采取集中受理、统一认定和奖励的方式,计划申请同学请于6月15日(工作日内)之前提交相关材料电子版到邮箱zhangjy173@nenu.edu.cn,研究生院会在6月22日之前统一进行成绩认定和发放奖励,奖励款项一次性划入研究生的学子卡中。


    (二)申请材料包括《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通过各类外语水平考试成绩认定及奖励申请表》电子版(见附件2),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单或证书的原件清晰电子照片,申请奖励的学生须提交国际外语考试的报名考试发票的清晰电子照片(发票抬头:东北师范大学,纳税人识别号:12100000423202747Q,备注:姓名)。


    (三)集中受理未能按时提交,在本年度申请毕业的研究生,可在其他工作日内单独申报。


    (四)在该项奖励申报过程中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对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取消置换成绩,追回所获资助,并给予相应的处分。




    联系人:张俊岩


    联系电话:85098152












研究生院


2021年5月17日


copyright @ 2015 Northeast Normal University all right reserved    地址:中国 长春 人民大街5268号 东北师范大学    办公地点:本部校区综合办公楼3楼 邮编:130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