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正文

关于强化答辩委员会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质量把关责任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1-11-18点击数: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研究生导师、学位申请人:

2021年秋季学期学位授予工作已经进入答辩环节,为加强学位论文答辩过程管理,规范学位授予工作程序,持续提升学位论文质量,现就进一步强化答辩委员会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质量把关责任要求如下。

一、严格学位论文答辩管理

(一)严格专家选聘

答辩委员会人员组成应符合《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实施办法》(东师校发字〔2014〕73号)相关要求,答辩专家应熟悉学位申请人论文的研究方向且学术造诣深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能够坚持原则。不得出现校外专家人数不足、答辩专家职称不符、学科专业方向不同等问题。

(二)完善答辩准备

答辩秘书应在答辩前一周将学位论文、评阅书(含复评)送交答辩委员会委员,确保专家具备充足时间审阅论文。

各培养单位应于答辩前五天将《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审批表》报校学位办备案。

各培养单位应至少在答辩前三天通过单位网站、两微一端等途径公示答辩安排。除涉密学位论文外,论文答辩均要严格实行公开答辩,应妥善安排本单位研究生参与、旁听,将论文答辩作为学院学术活动的有益补充。

(三)规范程序管理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陈述及问答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博士学位论文答辩陈述及问答时间不得少于50分钟。论文答辩原则上应现场进行,因疫情等特殊原因采取线上答辩时,应做好应急预案并提前进行平台测试,保障现场组织有序,平台运行稳定。

学位论文答辩设置修改反馈环节,答辩人现场须针对评阅专家意见进行回应,并对论文修改情况做详细阐述说明,不得能改则改、难改不改,不得避重就轻、简化问题。答辩委员会应认真听取答辩人陈述,总结凝练问题,提高问答质量。答辩人应针对问题直接、正面作答,避免回避问题,答非所问。

答辩委员会应针对学位申请人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研究能力、成果水平和论文质量进行综合评价。答辩委员会决议应对论文选题、创新性及应用价值、写作水平、规范性及不足之处进行评价,对答辩情况进行概述,给出论文修改意见。对不能通过答辩的学位论文应给出明确而充足的依据。

二、强化学位论文答辩督导

本学期,学校将继续开展学位论文答辩督导工作。答辩督导原则上以随机抽查为主,重点抽查为辅,督导形式为现场督导与线上督导相结合。督导内容包含组织程序、答辩环境、材料准备、专家组成、答辩质量、会议记录等。鼓励各培养单位组织开展本单位的答辩督导工作,对存在质量风险的学位论文应重点督查。

三、从严落实学位论文修改要求

各培养单位应引导师生重视各环节专家评审意见,根据预答辩、评阅、答辩等环节的专家意见持续修改论文。指导教师是学位论文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落实各环节修改工作。学科(方向)负责人负责对本学科学位论文的修改情况进行督查,不得将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学位论文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

四、压实学位分委会质量把关责任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切实承担学位评定责任,对本次建议授予学位的学位论文(含往次保留成绩)做好质量把关,重点做好以下风险论文的审议:

(一)复议后通过的学位论文;

(二)分项评价意见含“较差”的学位论文;

(三)近3年“存在问题学位论文”导师指导的学位论文;

(四)往次评阅成绩含D而多次送审的学位论文;

(五)评阅成绩平均分低于80分(不含80)的学位论文;

(六)答辩委员会非全票通过的学位论文;

(七)其他存在质量风险的学位论文。

各培养单位须于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召开前三天前将风险论文的论文终稿、论文评阅书(含复评)、学位审批表和答辩后修改反馈表送至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保证委员有充足的时间审议论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会议时,全体委员需对风险论文逐一审议,重点审查学位论文质量是否达到所属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的学位标准,对达不到学位标准的,要给出明确而充足的依据,并坚决终止本次学位申请。所有参加审议的风险论文均应填写《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硕士)风险学位论文审议意见表》,原件上报学位办,复印件转培养单位、导师和学位申请人。

五、工作要求

(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是学位论文质量保证的主体,各分委会应统一思想、压实责任,加强学位授予各环节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学位授予质量。

(二)各培养单位、相关工作人员要保持与研究生和导师的信息沟通顺畅,积极做好学位授予各项环节的信息传达、预警提示和问题反馈,保证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

(三)研究生院负责对学位论文评阅、答辩、学位授予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督导。对督导过程中发现的责任落实不到位、过程组织不规范、审核把关不严格、论文质量不过关等问题,研究生院将视情况对相关培养单位采取通报批评、约谈相关责任人、核减招生计划等处理措施。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18日


copyright @ 2015 Northeast Normal University all right reserved    地址:中国 长春 人民大街5268号 东北师范大学    办公地点:本部校区综合办公楼3楼 邮编:130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