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根据《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毕业与学位授予分离实施办法》(东师校发字〔2020〕26号)(以下简称“校发双证分离办法”)相关要求及2021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学历学位申请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中国籍学历教育研究生(以下简称“研究生”)单独申请毕业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一、工作流程
1. 研究生提出单独毕业申请
以下3类研究生可向培养单位提出单独毕业申请:
(1)学位论文评阅成绩未达到学位授予标准但满足准予毕业条件、欲以毕业与学位授予分离的方式单独申请毕业的;
(2)学位论文评阅成绩达到学位授予标准,但如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欲以毕业与学位授予分离的方式单独申请毕业的;
(3)学位论文评阅成绩达到学位授予标准,但创新性成果发表情况不满足相关要求,欲以毕业与学位授予分离的方式单独申请毕业的。
2. 培养单位汇总上报材料
培养单位对单独申请毕业研究生的毕业资格进行初审(课程成绩、培养环节、外审评阅成绩),填写《2021年秋季学期单独申请毕业研究生资格初审信息报送表》(附件1),于2021年12月3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并将电子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3. 研究生院资格复审
研究生院相关部门对学院上报的毕业材料进行即时审核,于12月3日前复审完毕申请人毕业资格,并将复审结果即时反馈至培养单位。
4. 毕业答辩及学位分委会审议
培养单位于2021年12月12日之前组织毕业答辩,参加毕业答辩的研究生需填报《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毕业答辩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毕业答辩结束后,由学位分委会对研究生单独申请毕业事项进行表决。培养单位需于12月22日前报送《2021年秋季学期建议准予单独毕业研究生信息表》(附件3,电子版需发送至指定邮箱)、学生填毕的《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毕业答辩登记表》(一份报送,一份学院留存备查)、学生毕业论文(1份,格式要求同学位论文)至研究生院(行政楼329室)。
5.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2021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单独申请毕业情况,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后准予毕业的研究生,获得毕业证书。
二、注意事项
1. 根据校发双证分离办法要求,未提出学位申请的研究生不可申请单独毕业,培养单位需依据培养方案、双证分离办法、准予毕业条件等制度要求严格审核申请人资格。
2. 经学位分委会审议建议单独准予毕业的研究生(附件3所列申请人)在本学期不可被授予学位。因此请培养单位注意,在本学期上报至学位办的建议授予学位名单中,切勿上报此类学生信息。
附件:
1. 2021年秋季学期单独申请毕业研究生资格初审信息报送表
2. 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毕业答辩登记表
3. 2021年秋季学期建议准予单独毕业研究生信息表
联系人:申姗姗
联系电话:0431-85099629
邮箱:shenss357@nenu.edu.cn
研究生院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