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各位研究生导师及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
为确保2022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顺利进行,现将各工作环节时间节点安排通知如下。请各培养单位及相关人员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
序号 |
环节名称 |
时间节点 |
1 |
提出学位申请 |
2月24日-3月6日 |
2 |
公布双盲评阅名单 |
3月10日 |
3 |
提交双盲评阅论文 |
3月18日前 |
4 |
填报学位授予信息 |
5月中旬 |
5 |
完成答辩、答辩后修改及论文检测 |
5月22日前 |
6 |
学位分委会审查 |
5月25日前 |
7 |
报送学位材料 |
5月27日前 |
8 |
召开校学位会 |
6月上中旬 |
温馨提示:
1.请各培养单位及相关人员按照通知要求时间做好相关工作。
2.如有问题请与培养单位或学位办联系。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