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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硕士生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2-05-05点击数:

各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优化研究生导师结构,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硕士生导师遴选工作分为在岗硕士生导师核查和新增硕士生导师遴选两部分。

一、在岗硕士生导师核查

(一)核查范围:我校在岗硕士生导师(含兼职硕士生导师)。

(二)核查程序

1.对信息有误或信息缺失的相关人员,直接在表中进行信息修改和补充完善;对已是在岗硕士生导师,但未在汇总表中列出的,直接在表后进行信息添加。同时填写《硕士生导师数据核查情况说明》(附件2)。

2.对已达不到硕士生导师基本条件的,或因调离、退休等原因不能继续履行硕士生导师职责的相关人员,在《硕士生导师信息汇总表》中进行信息删减;兼职硕导已超聘期人员,各单位自行确定是否延聘,不再延聘人员,在表中进行信息删减。同时填写《东北师范大学取消(停止)硕士生导师资格人员汇总表》(附件3)。

3.招生专业信息核查。学术型导师按一级学科进行核查,专业型导师按专业学位类别进行核查,硕士生导师允许跨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申报,但申报专业必须与申请人所从事的教学和科研工作相符或相近。原则上学术型导师最多允许在两个一级学科下申报,专业型导师最多允许在两个专业学位类别下申报。

二、新增硕士生导师遴选

(一)遴选范围:符合《东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附件4)规定的我校在职或兼职人员。

(二)遴选程序

1.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个人填写《东北师范大学新增硕士生导师申请表》(附件5,以下简称《申请表》),与相关证明材料一同交所在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学院初审

各单位指派专人对申请人的申请条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至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

3.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审议。会议必须有全体委员2/3及以上出席方为有效,经到会委员2/3及以上同意,且同意人数超过全部委员的半数方为通过。

三、材料填写要求

(一)《申请表》中填写的科研成果应在学校科研系统中可查询,校外兼职导师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

(二)因疫情防控原因,所有材料需要签名的部分提供电子签名即可。

四、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2022年5月30日前将下列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学位办邮箱。

(一)硕士生导师核查和遴选结果报送确认单(附件1)

(二)硕士生导师数据核查情况说明(附件2)

(三)东北师范大学取消(停止)硕士生导师资格人员汇总表(附件3)

(四)东北师范大学新增硕士生导师申请表(附件5)

(五)《硕士生导师信息汇总表》

注:本次新增全职或兼职导师请在信息汇总表“初次聘任硕导时间”内填写“2022-06”,兼职导师还需写明聘期;新增兼职导师工号栏中无须填写,由研究生院统一编号。

五、其他说明

存在以下情况者,不得申请参加本次硕士生导师遴选工作:

(一)出现师德师风问题且在处理期内的;

(二)近3年所指导的研究生(或本人)出现学术不端行为的;

(三)近1年所指导的研究生(或本人)在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学位论文抽检中出现非“合格”情况的;

(四)其他不适于继续担任硕士生指导教师情况的。

注:近3年指2019年9月1日至今,近1年指2021年9月1日至今。

联系人:张群

联系电话:15843060021

电子邮箱:xwb@nenu.edu.cn

附件1-6下载

附件1:硕士生导师核查和遴选结果报送确认单

附件2:硕士生导师数据核查情况说明

附件3:东北师范大学取消(停止)硕士生导师资格人员汇总表

附件4:东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

附件5:东北师范大学新增硕士生导师申请表

附件6:各学科专业名称及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查询表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5月5日

  • 附件【1-6.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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