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及相关研究生:
为确保2022年度博士研究生帮扶计划工作有序开展,现将参与帮扶计划博士生毕业申请及毕业论文提交工作安排如下:
一、提出毕业申请工作安排
(一)工作时间
9月20日-30日
(二)工作流程
1. 提出毕业申请:9月20日-21日,具有申请帮扶计划资格的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帮扶计划申请人”)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访问“帮扶计划博士毕业申请填报”功能模块,填报毕业申请信息。博士生填毕提交的毕业申请信息不可修改,请注意信息填报的准确性。
2. 导师审核:9月22日-23日,帮扶计划申请人打印《帮扶计划博士研究生毕业申请表》,将纸质表单交由导师审核签字后上交至研究生秘书。
3. 培养单位审核:9月26日-27日,研究生秘书登录管理系统审核毕业申请提交情况,9月28日-29日,培养单位主管研究生工作院长登录管理系统审核毕业申请提交情况。
4. 材料提交:研究生秘书收齐本单位全体帮扶计划申请人的纸质毕业申请表,于2022年9月30日17:00前上交研究生院。
综合管理系统使用指南详见附件1。
二、提交毕业论文工作安排
(一)工作时间
10月10日-14日
(二)工作流程
1. 提交毕业论文:10月10日-11日,帮扶计划申请人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访问“帮扶计划博士毕业申请填报”功能模块,提交毕业论文。博士生经系统提交毕业论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换,请注意提交论文的准确性。
2. 培养单位审核:10月12日-14日,研究生秘书审查帮扶计划申请人提交的毕业论文电子版封面、后记、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等是否隐去导师和作者姓名等相关信息,提交的毕业论文格式是否符合送审要求。研究生秘书审核通过后,可通过管理系统导出打印《帮扶计划博士研究生毕业论文提交情况汇总表》,将纸质表单交由培养单位主管研究生工作院长审核签字后,于2022年10月14日17:00前上交研究生院。
综合管理系统使用指南详见附件1。
提交毕业论文格式要求详见附件2。
三、相关工作说明
(一)帮扶计划毕业论文评阅机制
帮扶计划参与人提交的毕业论文(以下简称“帮扶计划毕业论文”)依托第三方机构以“双盲”方式进行评阅。每篇帮扶计划毕业论文聘请3名相关专业专家作为论文评阅专家,评阅专家具有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且为博士生指导教师。帮扶计划毕业论文评阅不设置回避和复议制度。帮扶计划毕业论文评阅分数满分为100分。评阅意见根据评阅分数划分为四档,其中A档评阅分数为100-90分;B档评阅分数为89-75分;C档评阅分数为74-60分;D档评阅分数为59分及以下。评阅意见中不含有“D”则本次帮扶计划毕业论文评阅结果为“通过”。帮扶计划毕业论文评阅结果为“通过”的,可使用帮扶计划毕业论文评阅成绩于2022年12月参加毕业论文答辩并申请单独毕业。帮扶计划毕业论文评阅成绩不可申请保留,仅在2022年秋季学期获得一次单独毕业申请资格,且不可使该评阅成绩申请学位。
(二)帮扶计划毕业论文复制比检测机制
帮扶计划毕业论文施行复制比评阅前和答辩修改后双检测机制。两次复制比检测结果均需在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的情况下小于(含等于)15%为合格。评阅前复制比检测合格的,方可进入论文评阅环节;答辩修改后复制比检测合格的,方可进入学位分委会审议毕业、校学位会审议毕业等后续环节。帮扶计划毕业论文一经复制比检测,研究生及导师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换论文。帮扶计划毕业论文的复制比检测由研究生院学籍学历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三)帮扶计划毕业答辩机制
帮扶计划申请人的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可与常规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合并组织,具体操作要求另行通知。
附件:1. 综合管理系统使用指南
2. 毕业论文格式
联系人: 周佳云 申姗姗
联系电话:0431-85099629
研究生院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