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根据《东北师范大学本硕博一体化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工作试行办法》、《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办法》文件要求,为保证2023年秋季学期教学及期末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排课时间
11月23日——11月28日
二、排课对象
1.202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拟录取人员(即“3+1+2”研究生)。
2.2023级留学研究生。
三、课程核查
1.各培养单位须认真核查系统中课程总库的课程情况与课程计划的执行情况,重点核查课程性质、课程属性、开课学时与课程学分,务必将已停止开课的课程状态调整为“禁用”。如课程总库数据存在错误,请自行修改。新课程请参考附件《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编码说明》。
2.如系统中课程计划与执行计划存在与培养方案不一致的错误情况,请在 “课程计划-课程总库管理”中添加,并在“课程计划-专业课程设置管理”进行设置,之后与研究生院培养办联系,生成课程执行计划。
3.各培养单位在排课过程中须校验系统课程总库中的课程英文名称,如有遗漏请自行翻译填补,如有错误请自行修改。
三、排课要求
1.各培养单位须严格依据培养方案进行课程安排。
2.对于本硕博一体化方案互通互选的课程要在教学服务系统中进行排课,并通知授课教师在研究生教学服务系统中进行课程考核和录入成绩(教学系统浏览器兼容性设置请见附件)。
3.课程名称相同,课程性质不同,但授课教师采合班授课形式的(如A课程针对a专业是学科基础科,针对b专业是发展方向课)不允许合并任务,必须依课程性质不同,分别排课,但须在课堂名称标注“合班授课”。
注:为了保证系统中开课数据的准确,请秘书在排课完成后删除多余“未排”任务。
4.研究生秘书在排课时,要明确上课时间、上课地点与上课教师,分单、双周开课的,秘书须在“手动排课-时间标志”明确“整周、单周或双周”,务必保证系统数据与实际授课情况相一致,系统中的排课信息将作为我们进行教学检查和教学运行数据统计的重要依据,排课结束后,排课系统将被锁定,如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调整的,须向研究生院培养办提交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调整。
5.研究生秘书在排课时,须杜绝简单选择“教师组”出任任课教师。确由多位教师讲授一门课程的,或一门课程采多种授课形式的,须根据实际教学情况,按时间段设置多个安排。
6.为了保证排课信息的准确,研究生秘书可在研究生教学服务系统中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对本单位教室进行增删与管理,重点完善门牌号、座位数、考试可用座位数,删除重复、多余的教室信息。教室编号可采“单位编号+教室类型英文大写缩写+自定编号”,如马克思主义学部第一研讨室可作:236000YTS01。各培养单位在避免各学年、各专业时间冲突的基础上尽量使用本单位教室进行排课,如因特殊原因需使用研究生院教室的,须在系统中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研究生院教室进行排课。
联系人: 张老师
联系电话: 85099602
研究生院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