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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春季学期研究生排课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3-12-20点击数:

各培养单位:

2024年春季学期选课工作将于1月上旬正式开始,为保证选课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培养单位须在12月30日之前完成排课,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排课时间

12月18日——12月22日,进行公共课排课。

12月22日发布公共课课表,整理专业课课程计划。

12月25日——12月29日,进行专业课排课。

12月30日进行全校排课数据整理。

二、排课对象

1.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

2.东北师范大学202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拟录取人员(不含支教团)。

三、排课须知

1.各培养单位须严格依据培养方案进行课程安排,适用最新版培养方案的研究生。

2.各培养单位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地址:https://gs.nenu.edu.cn),访问“信息管理”中的“排课人员”直接进行排课,也可将历史年度对应学期排课数据复制到当前学期进行调整,操作说明请见附件“教务运行-排课人员”。

3.研究生秘书在排课时,要明确上课时间、上课地点与上课教师,务必保证系统数据与实际授课情况相一致,系统中的排课信息将作为我们进行教学检查和教学运行数据统计的重要依据,排课结束后,排课系统将被锁定,如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调整的,须向研究生院培养办提交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调整。

4.研究生秘书在排课时,须杜绝简单选择“教师组”出任任课教师。确由多位教师讲授一门课程的,或一门课程采多种授课形式的,须根据实际教学情况,按时间段设置多个安排。

5.研究生秘书须对照公共课课表时间对本院专业课做出安排,尽量避免时间冲突。

6.排课使用教室数据库由教务处统一管理,若系统中无教室信息可向教务处教学运行办公室申请添加;若想借用其他单位教室,可经对方单位同意后,向研究生院申请添加教室使用权限;各培养单位需使用研究生院管理大教室的,须向研究生院申请,经批准登记后方可使用研究生院教室进行排课。

四、排课核查

1.各培养单位须认真核查系统中课程总库的课程情况与课程计划的执行情况,重点核查课程性质、课程属性、开课学时与课程学分,务必将已停止开课的课程状态调整为“禁用”。如课程总库数据存在错误,请自行修改。新课程请参考附件《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编码说明》。

2.如系统中课程计划与执行计划存在与培养方案不一致的错误情况,请在 系统中“排课人员-维护:课程总库”中添加。

3.各培养单位在排课过程中须校验系统课程总库中的课程英文名称,如有遗漏请自行翻译填补,如有错误请自行修改。




联系人:  周宇(学术型硕士)

         张冰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

         张俊岩 (博士)


联系电话: 85099602    85098152





研究生院

2023年12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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