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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研究生教室和实训基地建设(设备类)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4-05-14点击数:

各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研究生教室和实训基地建设,提升研究生学术研究和专业实践能力,构建研究生教育发展的良好环境,根据《关于开展东北师范大学2025年度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等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度研究生教室和实训基地建设(设备类)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以承担研究生教学培养工作的单位为主体,每个单位限申报一项。申报教学设备购置以学院(部)为单位,申报实训设备购置以实训基地为单位,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院长或主管研究生副院长。

二、建设思路
  各培养单位要统筹贷款专项和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以下简称改善办学条件专项)的使用,结合人才培养定位、社会需求以及研究生课程体系,科学论证研究生教室和实训基地设备购置的必要性;要体现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特色,以科教融汇、产教融合和学科交叉为出发点,围绕高水平的研究生学术研究和实践实训课程,改善研究生创新实践环境,打造高覆盖面的研究生创新实践平台;要着重优化配置,实现各学院、各学科间共建共享,避免资源浪费、重复建设等现象。

三、支持范围
  用于研究生教室和实训基地建设的教学实验设备购置、实习实训设备购置;不支持图书资料及耗材、办公设备(纳入政府采购设备,例如笔记本电脑)、服务器和单价1000元以下设备。
  四、申报要求
  1. 使用改善办学条件专项还贷款的单位,年还贷额度在100万及以上的,申报额度一般不超过50万;年还贷额度在50-100万的,申报额度一般不超过60万;年还贷额度低于50万的,申报额度一般不超过80万。

2. 各培养单位须统筹修缮和桌椅等其他配套设施,避免因规划不合理造成项目实施不充分。

3. 采购独立软件设备的单位须提供厂家报价(供应商报价无效)及市场销售情况(采购同类设备单位的报价)。
  4.申报单位须根据研究生培养现行情况和实际需求,合理制定2025-2027年研究生教室和实训基地建设方案(三年分别填报三个申报书,并填报三年规划表),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性和实施条件进行评审。学校会根据申报材料中的发展目标、统筹规划、重点绩效和经济节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5. 根据上级部门“预算评审情况与部门整体预算安排挂钩”相关规定,凡参加教育部评审、审减率超过10%的项目,学校将削减相关部门2025年度预算,请各单位认真填报附件中的材料,保证项目申报满足要求。
  五、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于2024年5月24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通过学校服务大厅“部门间文件传阅”(文件传阅人:张俊岩),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提交研究生院。


联系人:张俊岩 85098152
  


研究生院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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