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规范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根据《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实施办法》(东师校发字〔2024〕3号、4号)有关规定,现对2024年春季学期研究生提交保留成绩申请工作进行如下说明。
一、保留成绩申请
(一)申请条件
学位申请人本学期通过学位论文评阅或学位论文答辩后,因个人原因本次未获得学位者,可在学位论文答辩后、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前向培养单位提交保留成绩申请。
(二)申请流程
1. 本人申请:研究生登陆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https://pg.nenu.edu.cn/HProg/yjsy/index_pc.php),访问:博士/硕士研究生-博士/硕士学位-学位授予-申请:博士/硕士保留成绩,提交保留成绩申请。
2. 导师审核:研究生导师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访问:导师管理-博士/硕士生学位申请-审批:博士/硕士保留成绩,审核所指导研究生的保留成绩申请。
3. 学院审核: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研究生保留成绩申请,给出明确的审核意见,研究生秘书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录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结果。
(三)相关说明
1.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成绩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未获得学位者,再次申请学位时,需重新进行论文评阅及答辩。
2. 已于2023年秋季学期提交保留成绩申请的研究生,本学期无需重复提交。
二、内部论文申请
为保护研究生学位论文知识产权,建立科学合理的学位授予过程管理体系,根据《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内部学位论文管理暂行办法》(东师研发字〔2021〕12号)(附件1),2024年春季学期申请学位研究生,如确有需要可通过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提交内部论文申请,具体申请流程及相关说明参见附件2。
联系电话:0431-85099638
东北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