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东北师范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办法》(东师校发字【2023】10号)、《关于开展2024年校级高等教育(研究生)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经团队申报,单位公示和推荐,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共评出特等奖5项,一等奖8项,现将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5年1月11日—1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将书面异议材料具实名提交到研究生院学术学位培养工作办公室。
联 系 人: 张俊岩 严旭
联系电话:85099602
研究生院
2025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