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及《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转学、转专业、转导师管理细则》(东师校发字﹝2022﹞213号)文件要求,学校现组织开展2025年春季学期研究生转专业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流程
1. 4月29日—5月11日,申请人填写《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转专业申请表》向学校提出转专业申请,由学校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初审。
2. 5月12日—25日,各培养单位依据本单位接收主动申请转专业研究生综合考核实施细则对通过资格初审的申请人开展综合考核,并上报考核结果。
3. 学校汇总各培养单位接收意见审议后报专门会议审定,并公示转专业情况。
二、相关要求
1. 研究生在填报转专业申请表时,“研招办审核意见”栏目审核签章无需本人自行前往研招办加盖。
2. 各培养单位应根据本单位接收转专业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组织接收考核,考核过程要严格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做好现场记录,所有申请人的试卷、面试情况记录及复试录音录像等材料,由各培养单位保管备查,备查时间不少于3年。
附件:
1. 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转学、转专业、转导师管理细则
2. 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转专业申请表
3.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接收主动申请转专业研究生综合考核实施细则
联系电话: 85099629
研究生院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