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学管理,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提高课程教学质量,根据《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办法》《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学习与考核管理办法》,学校将组织开展2025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培养单位自查:11月25日-12月7日
2.学校检查:12月8日-12月14日
二、检查内容
1.教学规范
(1)检查2025年春季学期课程作业、试卷等材料归档情况。2024级学术硕士个人学习与研究计划、2023级专业硕士专业实践报告(成绩评定表)。
(2)检查拟于2025年秋季学期毕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材料、学术型研究生预答辩材料。
(3)使用研究生管理系统完成研究生排课选课、成绩录入、培养环节等工作情况(数据统计均来自研究生管理系统)。
2.教学秩序
检查本学期研究生课程的教学情况(重点检查任课教师迟到、早退、随意调课、停课及学生未到、迟到等教风学风情况)。
3.教学质量
(1)开展听课活动
鼓励各培养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开展课堂听课活动,了解教师教学情况。听课门数不少于本单位开课总数的10%。
(2)召开座谈会
组织教师开展教学经验交流,研讨课堂教学中的重点、难点;组织召开各个年级研究生座谈会,听取研究生对学院(部)课程教学的意见和建议。
(3)总结经验
各单位应对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和反思,对先进做法和优秀经验予以总结。各单位需围绕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填写期中教学检查自查表,将优秀经验总结形成文字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学术学位培养工作办公室(不超过1000字,至少2张图片及图片文字说明)。
三、相关要求
1.各培养单位自查工作应由院(部)长或主管研究生副院(部)长负责,成立自查小组(组员应包括党政联席会成员、学位评定分委会成员、教务委员会成员、学科负责人及其他教师)。
2.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应在学校检查之前将本单位课程变动情况(如上课时间、地点等)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进行更改。
3.研究生院组织检查小组,对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教学规范、教学管理等情况进行抽查。
4.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于2025年12月7日前将教学检查自查表签字盖章后,送交研究生院学术学位培养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85098152
研究生院
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