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我校新兴交叉学科建设,促进多学科深度融合发展,探索跨学科博士研究生培养新模式,规范跨学科人才培养管理,根据《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交叉培养”项目实施办法(暂行)》相关规定,学校现组织开展2026年博士研究生“交叉培养”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总体介绍
“交叉培养”项目是我校推动学科交叉融合、培养高层次复合型创新人才的专项培养项目,采用双导师制全周期联合培养模式,核心管理要求如下:
(一)项目核心定位
项目由本校来自不同学科门类的两位在岗博士研究生导师联合申报、共同指导1名博士研究生,助力学生在新兴交叉领域开展创新性科学研究。其中,拟申请学位学科的导师为学科导师,交叉学科的导师为合作导师;双导师在人才培养中享有同等权力、承担同等责任,学科导师为立德树人第一责任人。
(二)招生录取管理
1. 获批项目将纳入学校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设置“交叉培养”专项计划;
2. 项目招生考核由学科导师所在学院(部)组织,双导师须全程参与,严格执行国家及学校年度招生政策,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
(三)培养过程管理
1. 双导师须结合项目研究需求与学生个人情况,共同制定个性化培养计划,报研究生院批准后执行;
2. 学生日常教育管理、评奖评优工作,统一纳入学科导师所在学院(部)统筹;
3. 学位论文选题须与立项申报的交叉研究方向紧密绑定,开题、中期考核、预答辩环节由学科导师所在学院(部)组织,评审委员会须聘请不少于2名合作导师所在学科专家;各环节日程须提前3个工作日告知研究生院,由学校选派督导专家列席监督;
4. 学生申请学位使用的创新性成果,须包含双导师中至少1位姓名,成果数量与水平须满足学科导师所在学院(部)的博士学位申请基本要求。
(四)学位授予管理
1.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全部要求、通过各项培养考核环节,方可进入学位申请流程;
2. 学位论文双盲评议须至少邀请1名合作导师所在学科专家,评阅材料须标注“交叉培养”专属标识;
3.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须包含不少于2名合作导师所在学科专家,答辩工作由学科导师所在学院(部)组织实施;
4. 学位论文最终审查由学科导师所在学院(部)学位评定分委会负责,审查通过后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五)项目退出管理
项目学生入学后2年内原则上不得退出项目。确因特殊情况需中止的,须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双导师签署同意意见、学科导师所在学院(部)审核并提出处置意见后,报研究生院审批。退出项目后,学生按普通博士研究生标准进行培养管理。
二、申报条件
(一)导师人数要求:申报项目须由学科导师、合作导师各1人联合申报,不接受单人或3人及以上团队申报。
(二)招生资质要求:两位导师原则上均须具备我校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较高的学术水平、完备的科研与培养条件。
(三)学科交叉要求:两位导师原则上不在同一学院(部),招生资格认定专业归属不同一级学科、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研究方向具有明确、实质性的交叉学科特征。
(四)禁报限制要求:近五年内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导师,不得参与本次申报:
(1) 在各级学位论文抽检中出现“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
(2) 在读学术博士研究生数量超过12人的;
(3) 2026年已招收3名及以上博士研究生的。
三、申报流程与时间安排
(一)材料填报:由学科导师牵头,联合合作导师共同填写《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交叉培养”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见附件),确保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符合填写规范。
(二)学院审核:学科导师将《申请书》先行提交至所属学院(部)审核,审核通过后,再由合作导师提交至其所属学院(部)审核盖章。双导师所属学院均须签署审核意见及承诺书。
(三)材料报送:经双方学院(部)审核通过后,须于2026年4月27日16:00前,将《申请书》纸质版报送至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yzb@nenu.edu.cn。
四、审核立项与计划管理
(一)形式审查:研究生院收到申报材料后,对材料完整性、导师申报资格、学科交叉合规性等进行形式审查,不符合申报要求的材料不予进入专家评审环节。
(二)专家评审:形式审查通过后,研究生院组织学科专家评审组,对申报项目进行集中评审,重点评估项目的交叉学科价值、培养方案科学性、研究计划创新性与可行性,择优确定拟立项项目。
(三)立项审定:拟立项项目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最终审定后,正式发布立项结果。
(四)计划管理:获批项目的招生计划以专项形式单独下拨,计划当年有效,仅限对应项目的学科导师使用,不得挪用、转借、调整。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各学院(部)要充分认识交叉学科人才培养的重要意义,积极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导师申报,做好政策解读与申报指导工作,充分挖掘跨学科合作潜力,推动优势学科交叉融合。
(二)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各学院(部)须切实履行审核主体责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进行全面审查,杜绝弄虚作假、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上报,切实保障申报质量。
(三)严守规范,落实责任。申报导师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首要责任;项目获批后,双导师须严格按照学校实施办法与项目申报书约定,履行指导职责,全过程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交叉培养质量。对项目执行中出现的违规行为,学校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交叉培养”项目申请书》
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烁
联系电话:0431-85099608
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