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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勇合等8名研究生转导师的公示

作者:时间:2026-10-29点击数:

根据《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转学、转专业、转导师管理细则》(东师校发字[2022]213号)相关规定,刘勇合等8人提出转导师申请,经本人申请—原指导教师、拟接收导师及培养单位同意—研究生院审核,拟批准刘勇合等8名研究生转导师,现予公示。

为保障公开公正,特面向全校师生公示,如对刘勇合等8名研究生转导师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具名反馈到研究生院。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29日—11月4日

受理电话:85099629

受理邮箱:fuhy290@nenu.edu.cn

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6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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