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转学、转专业、转导师管理细则》(东师校发字[2022]213号)相关规定,经由原指导教师、拟接收指导教师、培养单位同意,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张琴等5名研究生转导师申请。
为保障公开公正,特面向全校师生公示。如对张琴等5名研究生转导师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具名反馈到研究生院。
公示时间:2025年4月21日—25日
受理电话:85099629
受理邮箱:fuhy290@nenu.edu.cn
联 系 人:付海月
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