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北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我校发布的相关招生考试公告,我校对网上报名数据进行了初步审核,并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向网报信息有误的考生发送了短信、微信以及站内信提醒。请相关考生务必及时查看,并按照以下操作说明修改报名信息或准备相关材料,否则无法参加考试。
错误类型 |
错误描述 |
操作说明 |
报考点错误 |
单独考试考生须在长春考试,【报考点】须选择吉林省“2207长春市教育考试院”。 |
网报截止前,登录“研招网”修改【报考点】。 |
报考类别 或定向单位错误 |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类别】应选择定向就业,【现在学习或工作单位】应填写现就职工作单位全称。 |
2023年10月24日22:00前,登录“研招网”修改【报考类别】或无效定向单位信息。 |
学历学位 不匹配 |
最后学历为高职高专或本科结业的考生,【最后学位】应为“无” |
网报截止前,登录“研招网”修改【最后学位】信息。 |
未通过 学历 (学籍) 网上校验 |
网报学历或学籍信息未通过教育部审核,包括查无学历、查无学籍、毕业信息存疑、有研究生学籍等。 |
须登录“学信网”查询个人信息,确准网报信息是否填写有误: 填写有误,则网报截止前,登录“研招网”修改。 填写无误,须在2023年11月5日前将《东北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材料提交承诺书》及下述相关证明材料汇总扫描为1 个PDF 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箱地址:yzb@nenu.edu.cn),PDF文件及邮件均命名为“学历学籍材料+姓名+报名号+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准考。 (1)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家承认的香港、澳门、台湾或国外高等教育学历届时可毕业考生提供学习期间完整成绩单及在读证明。 (2)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提供所在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成绩证明。 (3)往届生和同等学力考生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已获国(境)外学历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在读研究生提供就读学校同意报考证明或退学证明,须加盖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公章。 (6)姓名或证件号码变更的考生,除上述相关学历(学籍)材料外,还须提供目前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个人信息页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 |
前置专业 错误 |
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前置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前置专业须为法学专业 |
2023年10月24日22:00前,登录“研招网”修改相关信息。 |
不符合 报考条件 |
不符合所报考专业或部分研究方向报考条件,如“毕业年限不足”“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等 |
2023年10月24日22:00前,登录“研招网”修改【报考志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