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加快建设教育强国战略,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科学教师培养新模式,东北师范大学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的意见》(教师〔2023〕5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启动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国优计划”)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工作。
一、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主要选拔理想信念坚定、科学素养突出并具有从教意愿和潜质的理工类学生,具体条件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5.具有教育部批准推免资格的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生;
6.预计可获得本科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最终推荐资格以推荐高校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公示、备案的名单为准];
7.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
8.具有理工学科专业背景和较好的科学素养,有意投身基础教育,具有从教倾向与潜质。
二、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约为30人。具体招生专业如下:
招生学院 |
招生专业 |
研究方向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070101基础数学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070102计算数学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070104应用数学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070105运筹学与控制论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071400 统计学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物理学院 |
070201理论物理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070202粒子物理与原子核物理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070205凝聚态物理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070207光学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0702Z1应用物理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077300材料科学与工程 |
01材料物理与化学 |
02材料学 |
081100控制科学与工程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化学学院 |
070300化学 |
01无机化学 |
02分析化学 |
03有机化学 |
04物理化学 |
05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
生命科学学院 |
071000生物学 |
01遗传学 |
02糖生物学 |
03植物学 |
04细胞生物学1(自由校区) |
05细胞生物学2(净月校区) |
06动物学 |
地理科学学院 |
070501自然地理学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070503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注:在录取阶段,我校将结合生源情况对招生计划做适当调整。
三、报名和选拔程序
(一)预报名
1.即日起至9月18日17点前,拟申请东北师范大学2024年“国优计划”推免硕士研究生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本校和外校)可登陆“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以下简称“预推免系统”)完成推免预报名。系统登录方式、操作说明详见《东北师范大学2024年“预推免系统”考生端操作说明》(附件1)。
2.考生须在“备注”项中填写“国优计划”。
3.考生填报“申请学院”、“申请专业”和“申请研究方向”项时仅限选择本简章“二、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中所列招生学院的招生专业、研究方向,且只能选择一个专业、研究方向。
注:“预推免系统”中所列学科专业和研究方向主要为我校2023年接收推免硕士生或直博生的学科专业,仅供预报名期间使用。最终录取学科专业、研究方向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为准。
4.考生须将以下材料电子版上传至“预推免系统”相应项中:
(1)《东北师范大学2024年报考“国优计划”推免硕士研究生个人陈述》(附件2);
(2)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竖版证件照;
(3)本科课程成绩单扫描件;
(4)外语水平证明材料扫描件;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各类获奖证书和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的清单和证明材料。
5.此前已在本系统中报名的考生如有意向申报“国优计划”,可在9月18日17点前,进入系统修改志愿、补充材料并再次提交。
(二)复试录取
1.学校将根据考生提交的材料对其学科专业背景、外语水平、从教意愿和科研潜质等方面进行审核,择优选拔并通知考生参加复试,复试合格方能录取。
2.复试将于9月24日举行,采取考生到校现场综合面试方式。综合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的科学素养、从教倾向与潜质。具体复试时间、内容、流程另行通知。
3.学校将结合招生计划,在综合评定考生表现基础上,按考生综合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
(三)正式报名
凡已获得推免资格的拟录取考生,还须按照教育部、本科所在学校和省市招办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个人信息注册、网上支付、填报专业志愿、查看并接受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等环节。系统使用指南及开放时间请自行关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
四、培养目标和模式
1.培养目标
根据“国优计划”文件精神和要求,依托东北师范大学长期以来形成的为基础教育服务的特色与优势,积极培养理想信念坚定、教育情怀深厚、教育理念先进、科学素养突出、科学教育素养卓越、跨学科整合能力优良、国际化视野宽广,能胜任并引领科学教育创新发展的研究型高水平中小学科学教育类学科教师。
2.培养模式
对推免选拔方式入选“国优计划”的学生实施“3+1+3”本硕贯通式培养模式。本科前“3年”以通识教育与学科专业教育为重点,奠定基本的通识素养与学科素养,涵养宽厚的科学与人文素养。大四“1年”强化学生对科学知识体系、思想与方法的深入理解与整合;深化科学教育基本理论与技能学习,加强科学教育实践体验,奠定基本的科学教育素养,养成教育情怀。研究生阶段的“3年”强化科学理论学习与实验研究,深化教师教育理论课程学习,深入开展反思性与研究性科学教育实践,强化对科学的深度理解与教育转化,着力提升教育教学研究能力与科研创新能力。针对推免选拔学生的课程体系打通本科生基地班课程、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课程和理工科学术学位硕士课程,学生在本硕连续期间共需修读45学分。其中公共基础课3学分,教师教育课程26学分,学科专业课程16学分。通过学术学位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答辩,毕业时可同时获得所在学科门类的学术学位和教育硕士学位。
五、培养特色
1.实行基地班培养与管理
设立东北师范大学“国优计划”创新实验班,以基地班方式管理“国优计划”学生的养成教育与教育实践。设置专职的班主任与辅导教师,组建师生学习、生活与成长共同体,帮助学生的成长;同时制度化聘请中学一线卓越教师、学校各学院教师对学生进行品德提升、学业进步和人生规划方面指导,组织促进师范生成长的教育活动;协调相关学院、附属中学等组织开展教育实践。
2.实施“四导师”集体指导
成立以“学科专业导师+学科教学论导师+中小学导师+教育学导师”为核心的指导组,实施集体指导。选择最优秀的学科专业导师作为“国优计划”学生的第一导师,根据培养阶段的任务需要,为学生配备有丰富教学经验和指导热情的大学学科教学论导师和教育学导师以及中小学实践导师作为共同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整合学科知识,提升科学素养与科学教育素养,开展科研创新实验与科学教育实践,以及科学研究论文与教育专业学位论文指导。
3.实行“订单”式培养
学校与长春市教育局、深圳市教育局等地方政府以及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小学等优质中小学开展“订单”式培养。与优质中小学校共同建设特色教师教育课程,共同建设优质教育实践基地,入选“订单”培养专项学生的教育实践全程在“订单”培养学校开展,“订单”培养单位优先录用“订单”培养的“国优计划”研究生到校任教。
4.构建融合型课程体系
基于“融合的教师教育”理念构建“国优计划”的课程体系,将课程学习、教育实践与论文研究等环节贯通设置。构建了由公共基础课程、教师教育课程和学科专业课程三大模块组成,学科专业课程、教师教育课程比重适当、结构合理,突显前沿性、研究性、综合性和挑战性,科学与工程、学科与教育、理论与实践深度融合的课程体系。
5.创新进阶型实践体系
实施由基础实践、应用实践、研究实践、海外实践构成的一体化进阶式教育实践。基础实践旨在促进理论与实践融合,深化学生的课程学习;应用实践旨在促进学生应用转化所学知识与理论,拓展适应多样复杂的科学教育教学实践的能力;研究实践旨在培养实践创新能力与自主发展能力;海外实践旨在拓展学生的国际视野,更好地反思我国的教育。
六、从教激励
1.免试认定教师资格
入选“国优计划”的研究生享受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简称免试认定)改革政策。修完规定学分的“国优计划”研究生可参照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相关规定,按程序申领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2.组织专场就业招聘会
教育部要求各地方政府将“国优计划”研究生作为基础教育教师人才,做好引进工作。
学校将利用“东北师范大学就业中心”就业平台为“国优计划”研究生举办专场招聘会,开辟从教服务“绿色通道”,支持 “国优计划”研究生与优质中小学校签订就业协议。
3.支持职后持续发展
学校建立从教毕业生专业发展跟踪服务机制,持续给予专业发展支持,特别是优先支持从教的“国优计划”毕业生报考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进一步提升专业水平。
七、组织保障
1.学校设立“国优计划”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国优计划”专项的顶层设计、招生与培养等重大事项决策;设立“国优计划”专项工作小组,主要负责“国优计划”专项的组织与实施,并充分调动校内外资源保障计划的实施和开展。教师教育研究院和相关培养单位将在学校“国优计划”专项工作小组指导下,共同组织与实施招生、培养等具体工作。
2.学校将充分调动校内外资源,整合多学科的优质学术力量,“引、选、聘”相结合,凝聚高水平的教学团队和指导团队,打造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水平高超、专兼结合的“国优计划”师资队伍。同时,加强与吉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等“国优计划”培养院校的合作,组建培养共同体,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协同培养;加强与芬兰、加拿大等教师教育强国合作,聘请国际科学教育的专家来校授课和讲座。
八、其他事项
1.本简章中未尽事项可暂参考《东北师范大学2024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预通知》。待国家出台2024年度最新招生政策后,我校将制定2024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办法,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予以公布,请密切关注。
2.我校“国优计划”除本简章所述推免选拔方式外,还将面向我校部分理工科专业2023级全日制在校学术学位硕士生和博士生进行二次遴选选拔,详情请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
九、咨询方式
考生须密切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学院网站发布的研究生招生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相关招考信息。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通过官方微信服务号“东师研招”推送相关招考信息,建议考生予以关注。如有其他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咨询:
(一)推免选拔方式相关问题请咨询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431-85099608。
(二)培养模式、本校在读研究生二次遴选方式相关问题请咨询研究生院学术学位培养工作办公室、专业学位培养工作办公室,咨询电话:0431-85098152/9602。
(三)基地班管理,课程学习组织与教育实践实施相关问题请咨询教师教育研究院,咨询电话:0431-85098183。
(四)关于招生专业、导师信息相关问题请咨询各招生学院:
数学与统计学院咨询电话:0431-85099763;
物理学院咨询电话:0431-85099666;
化学学院咨询电话:0431-85099667;
生命科学学院咨询电话:0431-85099590;
地理科学学院咨询电话:0431-85099550。
(五)其他相关咨询方式
1.学籍相关问题请咨询研究生院综合办公室,咨询电话:0431-85099629;
2.奖助学金、档案管理相关问题请咨询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工作办公室,咨询电话:0431-85099691;
3.住宿相关问题请咨询学生宿舍综合管理办公室,咨询电话:0431-85099717;
4.学位授予相关问题请咨询学位办公室,咨询电话:0431-85099638;
5.学费相关问题请咨询财务处,咨询电话:0431-85099359;
6.就业相关问题请咨询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咨询电话:400-998-7757。
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