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北师范大学2021年公费(免费)师范毕业生申请免试攻读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以下简称《招生简章》),现将考生寄送复试材料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满足《招生简章》中全部报考条件,并已于2020年10月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中确认待录取通知的考生须在2021年3月22日前(以邮戳为准)将复试材料寄送至报考院部,材料具体要求详见《招生简章》。
2.为保证材料能及时准确送达,请务必使用顺丰速递或EMS邮寄,邮寄地址及收件人信息详见《东北师范大学2021年公费(免费)师范毕业生申请免试攻读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邮件外包装上须注明“公费师范生申请教育硕士复试材料”。
3.未按时寄送材料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我校2021年公费(免费)师范毕业生申请免试攻读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资格,不予录取。
4.复试和录取阶段还将进行报考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
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