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北师范大学2023年公费(免费)师范毕业生申请免试攻读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以下简称《招生简章》),现将考生提交复试材料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满足《招生简章》中全部报考条件,并已于2022年10月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中确认有效待录取通知的考生,须在2023年4月2日前将《招生简章》中要求的材料(其中《东北师范大学2023年公费(免费)师范毕业生申请免试攻读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审批表》见附件1)按顺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命名为“2023公费师范生申请教育硕士复试材料+姓名+手机号码”,提交至报考院部指定电子邮箱或系统(见附件2)。
2.未按时发送材料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我校2023年公费(免费)师范毕业生申请免试攻读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资格,不予录取。
3.复试和录取阶段还将进行报考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
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