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同学:
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拟选派留学人员赴韩国公派留学,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大韩民国教育科学技术部2008-2010年教育交流与合作协议》,中韩双方每年互换奖学金留学人员。根据协议,2011年中方拟选派23名留学人员赴韩学习。
二、选派计划
1.选派专业
优先支持IT电子、电子游戏、动画、汽车、能源、农业、造船、生物等关键领域及生命、空间、海洋、纳米及新材料等韩国优势专业和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领域。
2.选派类别及资助期限
硕士研究生:24-36个月(以韩方实际资助期限为准)
博士研究生:36-48个月(以韩方实际资助期限为准)
3.选派规模:23名
三、资助内容
旅 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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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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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
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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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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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国
准备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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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
研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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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
注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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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
印刷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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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
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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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语
优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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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北京-首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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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万韩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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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社会
21万韩元自然工24万韩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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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韩元
一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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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韩元
一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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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万韩元/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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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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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80万韩元以内一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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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万韩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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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韩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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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请条件
1.关于申请人
申请人应为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和优秀在校应届毕业生,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①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学成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
②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外语水平达到外方规定的要求;
③身心健康;
④曾经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工作须满五年方可再次申请。以下项目中的留学回国人员不受此限制:大学生赴英实习项目、印度Infosys实习项目、中德学者短期交流项目(DAAD/DFG)、中德博士生联合研究项目、日本电通博士研究项目、日本学术振兴会论文博士奖学金项目、中国-苏格兰博士生教育及科研合作伙伴关系项目(访问学者类别)、希腊互换奖学金项目、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提供国际旅费资助);
⑤国家留学基金资助范围暂不包括境内其它人员和正在境外学习或工作的人员,暂不接受已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但未执行人员的申请。
2.其他条件
①申报者及父母均为中国公民;
②截至申请当年9月1日年龄不超过40周岁;至迟于2011年8月31日前取得学位者;
③硕士项目:本科应届毕业生或已取得学士学位的社会在职人员;
博士项目:硕士应届毕业生或已取得硕士学位的社会在职人员;
④最终毕业院校的全年平均成绩(分)均为80分以上者;
⑤在韩国未领取过同样奖学金者;
⑥曾被该项目录取,但因个人或其它原因放弃留学资格者不得再次申报。
3.语言要求
①留学语言为韩国语或英语,托福、雅思成绩优异者优先。
②韩国语成绩达到5级以上的录取人员如获得韩国指定大学研究生院入学通知书,可在2011年9月或2012年3月直接进入硕士或博士课程,留学期限为24个月、36个月;
③无韩国语成绩者或韩国语成绩未达标(5级以上)者,需提供托福或雅思等英语成绩证明,并进入韩国国立国际教育院指定韩方大学进行一年的韩语培训后达到TOPIK3级以上,且必须在培训期间申请到韩方指定大学研究生院入学通知书。如成绩不合格,将延长6个月的语言研修。届时韩国语成绩仍未达到TOPIK3级,将取消留学资格。
④语言培训期间韩国语成绩达到TOPIK5级以上,并且申请到韩方指定大学研究生院入学通知书,可在2012年3月进入硕士或博士课程。
五、申请办法
1.选拔办法
本项目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选拔方式进行选拔。所有符合本项目申请要求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
2.申请时间及方式
①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应于2011年2月18日至3月10日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
②网上报名时,受理机构请选择“直接上报基金委”,且报名时须填写国外导师情况;如未联系到导师的可填写“待定/abc”。
3.申请材料
①中文申请材料(一式一份)
(1)所在单位的正式推荐公函(应有文头、文号、公章)
(2)《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
(3)《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
其中(2)及(3)在网上报名后自动生成,打印签字后提交。
②申请时需同时提交对外联系材料(所有材料需提供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共四份),具体如下:
(1)韩国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申请表(固定格式);
(2)自我介绍(固定格式);
(3)学习计划(固定格式);
(4)推荐信(固定格式)——提交二份;由两位不同教授或领导推荐;
(5)誓约书(固定格式);
(6)健康证明(固定格式)
(7)学位证明——申请硕士课程者提交学士学位证明及英(韩)文翻译件(中外文件需加盖学校公章;已取得学位者可提交学位证复印件和外文翻译件,并均需加盖学校公章);
——申请博士课程者提交学士学位证明、硕士学位证明及英(韩)文翻译件(中外文件需加盖学校公章;已取得学位者可提交学位证复印件和外文翻译件,并均需加盖学校公章);
应届毕业生在申请项目时未获得学位证和毕业证者由所在院校出具中/英(韩)文预毕业证明;(并在七月份取得正式学位证书后补交)
(8)成 绩 单——申请硕士课程者提交本科课程成绩单及英(韩)文翻译件(中外文件需加盖学校公章),成绩单上必须记载“平均分数(可参考附件中的‘GPA Conversion Table’)”,如没有记载,学校相关部门需单独开具一份按GPA换算后的成绩证明;
——申请博士课程者提交本科及硕士课程成绩单及英(韩)文翻译件(中外文件需加盖学校公章),成绩单上必须记载“平均分数(可参考附件中的‘GPA Conversion Table’)”,如没有记载,学校相关部门需单独开具一份按GPA换算后的成绩证明;
(9)韩国语能力考试证书复印件;
(10)英语能力证书复印件;
(11)其他获奖证书复印件(包括已发表过的论文稿、获奖情况等1至2份);
(12)护照信息页复印件;
(13)全家户口本复印件(如集体户口,可复印本人信息页及全家户口本);
(14)本人与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
※ 注:以上材料请务必下载2011年度固定格式准备,并且全部用韩文或英文填写。
网上申报及填写对外联系材料时注意事项请参考附件,并严格按照要求准备及提交材料。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整理并逐份单独装订一式四册(每份材料首页附材料清单,并在右上角注明原件及复印件),请勿使用订书器装订,使用小夹子夹好即可。中文材料及对外联系材料请于2011年3月10日前寄或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
2011年度韩国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招生简章及对外联系材料固定格式
(http://www.csc.edu.cn/Chuguo/54c50f4c144c40118f26b800aeb2cca2.shtml)
六、评审、录取办法
本项目实行差额选拔,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后确定留学候选人名单。最终录取结果以韩方通知为准,预计在6月末~7月初。
七、对外联系及派出
1.2011年度韩国国立国际教育院指定留学院校为50所大学,申请时最多可填写三个志愿(详情请参考附件三、附件四)。
2.韩国语成绩达标,且获得韩方正式入学通知者,可直接进入韩国大学研究生院攻读硕士或博士课程,留学期限为24个月、36个月。
3.2011年9月和次年3月入学的留学人员均须在8月底前赴韩,具体派出日期以韩方通知为准。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八、可参考网站
欢迎各位同学踊跃申报。
咨询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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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师、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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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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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85099538 E-mail: gjjyc@ne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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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国际教育处
2011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