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办法》中相关要求,我校研究生因学位证书遗失或损坏的,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可出具相应的学位证明书,具体办理流程及相关要求说明如下:
一、办理流程
(一)本人申请
申请人需下载并填报《东北师范大学补办学位证明书申请表》,见附件1。
(二)提交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信网相应学历阶段小2寸蓝底照片两张;
3.学位审批表存档复印件,加盖档案馆公章,办理地点东北师范大学行政楼126室,联系电话85099339;
4.《东北师范大学补办学位证明书申请表》。
若本人因故无法到校,可委托他人办理,另需提供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见附件2。
(三)办理时间
工作日时间均可办理,办理周期为5个工作日,提交材料及领取证明书地点为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行政楼324室。
二、相关说明
(一)因学位证明书具备特殊性,学校不接受远程办理,需本人或委托人到校现场办理。学位证明书只能补办一次,若遗失则不再补办。
(二)学位证明书办理范围为我校2008年09月及以后获得学位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东北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