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博士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教育科技人才产业一体化发展的改革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对我省优秀博士研究生学术能力、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全方位培育,根据《吉林省博士研究生托举工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吉林省科协决定,继续实施“吉林省博士研究生托举工程”(以下简称“托举工程”)项目。现将2026年“托举工程”项目候选人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资格
被推荐人选应为1996年6月30日(含)以后出生,我校在籍的二、三年级(四年学制)在读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直博等由推荐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研判;博士与硕士阶段的科研方向具有一定延续性、相关性或学科交叉性,聚焦国家科技前沿和吉林创新发展需求,博士所学专业属于理学、工学及农学门类,且有志于长期从事科技工作。同等条件下,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获得者或研究生阶段(含硕士、硕博连读、直博、普博)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优先推荐;同等条件下,曾在本领域高水平期刊以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发表论文、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排名前三)者优先推荐;已入选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的,不得申报此项目。
各单位推荐名额数单独分发。
每位被推荐人选须从托举培养单位名单(附件3)中选择1-3家与本人科研领域相关的省级学会作为备选托举培养单位,由省科协为入选人协调匹配相应托举培养单位。
二、托举培养期限、名额及经费额度
按《管理办法》,详见吉林省科协云服务平台规定(链接:http://www.jlstnet.net/innovate/show-811.html),托举期共2年。在托举期内支持每人3万元学术经费。
三、材料报送
1.推荐材料见附件,包括:《吉林省博士研究生托举工程项目候选人推荐书》《候选人汇总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电子版:推荐书、汇总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由推荐单位将word文档(无需盖章)及带公章pdf扫描件,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
纸质版:推荐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以A4纸双面打印(黑白或彩印均可)一式3份,分别装订成册(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汇总表以A4纸打印一式1份。
2.以上材料报送时间截至5月21日。
四、相关说明及要求
1.向评委会办公室报送推荐材料前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
2.入选人在托举期内须严格落实项目合同和计划书约定事项,按时完成培育内容,积极参加相关活动,确保经费合理、如期支出。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周宇
联系电话:85098152
邮 箱:zhouy158@nenu.edu.cn
附件:1. 吉林省博士研究生托举工程项目候选人推荐书.doc
2. 候选人汇总表.doc
3. 托举培养单位名单.doc
研究生院
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