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博士生导师并博士生: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博士生培养质量,促进博士生的学术交流,拓宽学术视野,根据《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生参加学术会议资助办法》,现将本学期博士生申请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与条件
1.申请者须为东北师范大学在读博士生。
2.申请者须以第一作者身份提交会议论文或论文摘要,且第一署名单位为东北师范大学。
3.申请者在会议上作口头发言或作海报展示。
4.会议主题应与申请者就读学科领域紧密相关。
二、申请与审批
1.申请者需填写《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申请表》,经指导教师和培养单位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于9月29日前报研究生院学术学位培养工作办公室。
2.会议通知(邀请函)、会议论文(摘要)录用证明及会议发言证明等材料于会议举办前一个月提交。
3.研究生院将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必要时组成专家组评审,最终确定资助名单。
三、具体要求
1.参加者应在学校硕博论坛或本学科范围内公开做一次学术报告。报告的具体时间及形式由各培养单位统筹安排。
2.会议结项提交材料要求:
(1)此项目为会后资助,会后严格按照下述要求提交材料方可进行经费资助;
(2)纸质材料①申请参会时提交;‚至⑦会议结束后提交;
(3)电子材料全部于会议结束后提交,并按以下方式命名:
文件夹命名方式:培养单位-专业-姓名-学号
文件命名方式:1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申请表
2ⅹⅹ国际学术会议通知(邀请函)
①《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申请表》;
②会议通知(邀请函);
③会议论文摘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返回);
④会议口头发言证明或海报展示证明;
⑤带有会议标识的参会照片2张(电子版或黑白打印版);
⑥《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生参加学术会议总结报告》;
⑦严格按财务要求整理好往返旅费、住宿费、会议注册费和与签证相关费用等票据,并且要求本人和导师签字。
四、相关说明
1.本次资助2017年下半年的博士生国际学术会议。
2.国际学术会议以学校资助与导师资助相结合,导师应积极鼓励和支持研究生参加学术交流,并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3.每名博士生在学期间最多可获得一次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资助。
4.国际学术会议,作口头发言的博士生给予最多不超过10000元/生的资助,作海报展示的博士生给予最多不超过5000元/生的资助。主要用于往返旅费、住宿费、会议注册费和与签证相关的费用等。
5.一年内同一会议、同一导师,最多资助2位博士生参会。
联 系 人:焦海艳
联系电话:85098152
附件:
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申请表
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生参加学术会议总结报告
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生参加学术会议资助办法
研究生院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