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对帮助和引导研究生全面成长成才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增强研究生导师履行思想政治教育责任意识,落实相应工作要求,根据《东北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强化研究生导师思想政治教育责任的决定》(东师党发[2010]10号),学校组织开展2016年度研究生导师签订思想政治教育责任承诺书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签订对象
2016级研究生指导教师
二、工作时间
2016年11月10日——11月30日
三、工作要求
1.此项工作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党委负责,党委副书记具体组织实施。
2.各培养单位自行下载打印《承诺书》(见附件),由研究生导师填写所指导的2016级研究生名单,并签字确认。
3.各培养单位于11月30日前收齐《承诺书》,审核后统一交至研究生院教育工作办公室(学校综合行政楼326室)。
4.各培养单位要以此为契机,通过多种方式开展研究生导师履行思想政治教育职责的宣讲和相关培训活动,切实提高研究生导师的思想政治教育责任意识和开展相关工作的实际能力,落实好研究生导师的思想政治教育责任制工作。
联系人:刘国军
联系电话:85099691
附件: 1.东北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强化研究生导师思想政治教育责任的决定
2.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导师思想政治教育责任承诺书
研究生院
2016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