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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届上半年研究生申请毕业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9-11-21点击数:

各培养单位:

现将2020届上半年研究生申请毕业相关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申请毕业证书

(一)获得毕业证书的条件

1. 申请学位且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同意授予学位的,可直接获得研究生毕业证书。

2. 根据《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毕业证书发放办法》(东师校发字〔2015〕72号)要求,我校实施研究生毕业与学位授予工作分离政策,即中国籍学历教育研究生在符合本培养单位研究生毕业证书发放要求的条件下,可申请单独发放毕业证书。

申请人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后不同意授予学位的,如为附件1所列培养单位研究生(即培养单位已上报备案本单位研究生毕业证书发放办法的),可获得研究生毕业证书。

3. 不申请学位仅单独申请发放毕业证书的,仅附件1所列培养单位的研究生可以提出申请。

(二)毕业证书审核发放流程

1. 培养单位审核

(1)申请学位且申请毕业证书的研究生,培养单位需按照学位申请相关要求开展审核,具体要求详见研究生院培养工作办公室、学位办相关通知。

(2)仅申请毕业证书的研究生,请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于2019年12月6日前按附件2、附件3要求上报初审合格的单独申请毕业研究生名单。

2. 学校审核

学校将于2019年12月中下旬开展研究生毕业证书审核发放工作。

二、上报毕业材料

申请毕业的研究生均需填报一式两份《东北师范大学毕业研究生登记表》(附件4)请各培养单位研究生辅导员组织本单位毕业研究生填写上述材料,并于12月13日前统一报送至研究生院教育工作办公室加盖学校审核意见公章。


附件1:施行双证分离培养单位列表

附件2:单独发放毕业证书审核情况说明

附件3:单独发放毕业证书研究生名单上报标准模板

附件4:《东北师范大学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联系人:申姗姗

联系电话:0431-85099691

邮箱:shenss357@nenu.edu.cn




                       研究生院教育工作办公室

                                                     2019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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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附件2.doc】已下载
  • 附件【附件1.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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