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保证学位授予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对我校2020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做如下安排。
2020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分两批进行。对能如期在6月份前完成学位申请各环节工作的,按计划于6月下旬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学位授予申请;对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期完成学位申请各环节工作的,学校拟于8月中下旬增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学位授予申请。学校将尽最大可能降低因疫情产生的影响,努力保障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如期获得学位。
一、第一批学位授予工作时间安排
论文提交截止时间:博士学位论文:3月30日前;参加学校组织的“双盲”评阅的硕士学位论文:4月10日前。
参加学院组织评阅的硕士学位论文提交时间由各学院自行安排。
论文答辩完成时间:6月5日前。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时间:6月15日前。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时间:6月下旬。
二、第二批学位授予工作时间安排
论文提交截止时间:博士学位论文、参加学校组织的“双盲”评阅的硕士学位论文:5月15日前。
参加学院组织评阅的硕士学位论文提交时间由各学院自行安排。
论文答辩完成时间:7月31日前。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时间:8月5日前。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时间:8月中下旬。
研究生可根据论文进展情况自行选择学位论文的提交截止时间;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研究生可按批次进行学位授予。
三、相关要求
(一)各培养单位应高度重视学位授予相关工作,压实责任,创新管理模式,做好学位授予工作精细预案,确保学位授予各环节安排合理、精简高效。
(二)如因疫情影响依然无法正常返校参加学位论文答辩,在保证学位授予质量和遵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可进行远程视频答辩,具体要求参见《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位论文远程视频答辩工作的相关要求》。
(三)研究生指导教师应指导研究生充分利用学校图书馆数字资源和互联网各类知识服务平台,搜集资料,阅读文献,修改和完善学位论文,加强研究的广度和深度。同时有效利用电话、微信、邮件、QQ等各类网络工具,关注学位论文进展情况,加强远程指导,确保学位论文质量。对于论文研究计划中受疫情影响不能完成的实验、调研或实践工作,在不影响学位论文质量的前提下,导师应指导研究生灵活予以调整。
附件: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位论文远程视频答辩工作的相关要求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