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及时了解我校教师在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果,促使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登记的规范化、制度化与信息化,现对2022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登记与审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登记范围
(一)所有成果必须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紧密相关。
(二)各类获批项目、教育教学研究论文、研究生教材、研究生教学获奖、指导研究生获奖、专业学位入选案例等。
(三)吉林省研究生工作站、吉林省课程思政示范和建设项目、吉林省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立项项目、吉林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立项建设项目、吉林省研究生重点教材立项建设项目等由研究生院负责统一申报的项目,由研究生院负责登记。
二、时间范围
成果登记时间范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21日。2021年及之前未及时登记的成果可补登。
三、登记要求
(一)项目类
国家级教学项目是指教育部批准或委托的专项教学研究项目(不含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或其它单列类科研项目)。其中,重点项目包括教育部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基地、教育部研究生教学改革发展案例等;一般项目包括教育部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等。
省级教学项目是指由吉林省教育厅批准或委托的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立项课题。其中重点项目包括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重点)、吉林省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吉林省研究生重点教材立项建设项目、吉林省研究生工作站、吉林省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立项项目、吉林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立项建设项目等;一般课题包括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一般)、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吉林省课程思政建设项目等。
此类成果登记时须提交立项证明书或其它证明材料PDF扫描件。
(二)论文类
是指本校教师立足于研究生教育教学实践,在正式出版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的研究生教学研究论文,包括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课程建设、教学内容更新、教学方法改进、实践教学、学风建设等方面内容;此类成果登记时须提交论文封皮、封底、目录页、版权页及论文全文PDF扫描件。
(三)教材类
是指正式出版公开发行的供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研究生教学使用的教材,有中国版本图书馆CIP数据核字编号,并明确标注为“教材”(不含教学参考资料、习题、资格考试类教材)。包括全国、省级和校级教材建设奖;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级规划教材,列入国家教育部公布的“国家规划教材书目教材名单(高等教育)”的教材;“马工程”教材,由国家统编统审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相关学科专业课程教材;全国专业学位教指委组织编写的教材,由各专业学位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编写或规划立项的相关学科专业课程教材。此类成果登记时须提供证书或已正式出版教材的封皮、封底、目录页及版权页PDF扫描件。
(四)奖励类
是指培养单位或教师获得的各类研究生教学奖励。国家级奖励包括高等教育(研究生)教学成果奖,指经国务院批准组织评审的高等教育类(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励;国家级教师教学比赛是指由教育部组织或委托专门机构(行业协会)组织的全国范围的普通高等学校教师研究生教学类比赛。其中综合类研究生教师教学比赛包括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全国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等;专项类研究生教师教学比赛包括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教育专业、美术教育专业教师基本功展示、全国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展示等。
省级奖励包括吉林省高等教育(研究生)教学成果奖,指经吉林省组织评审的教学成果奖励;吉林省教师教学比赛是指由吉林省教育厅组织或委托专门机构(行业协会)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教师研究生教学类比赛,包括吉林省高校智慧课堂教学创新大赛、精彩一课、说课大赛等。
此类成果登记时须提交获奖证书或其它证明材料PDF扫描件。
(五)指导类
是指教师指导研究生获得的创新创业大赛获奖和学科竞赛获奖。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以官网公布主题赛事为主;吉林省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以吉林省组织的主题赛事为主;学科竞赛获奖是指各专业学位教指委规定赛事。
此类成果登记时须提交获奖证书或其它证明材料PDF扫描件。
(六)案例类
是指入选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设立的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案例。
此类成果登记时须提交官网入库案例截图或其它证明材料PDF扫描件。
(七)其它类
本通知未能详细列举的其它研究生教学成果,由学院(部)审核后,报研究生院直接认定。
四、相关要求
(一)所有成果都需要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登记,在教育教学成果登记页面进行登记(操作说明见附件);
(二)登记的成果将作为2022年度研究生培养绩效奖励和教师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
(三)本次登记成果的时间为通知发布之日起至12月31日结束。
附件:研究生教学成果登记操作说明.docx
联 系 人:周宇
联系电话:13074388115
研究生院
2022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