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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评价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3-07-26点击数:

各学院(部):
  为切实加强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管理 ,掌握课堂教学动态,提升教学效果,以评促教,根据《东北师范大学关于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所有研究生将对所选课程授课质量进行评价,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2023年春季学期开设的全部研究生课程均在评价范围内。已选本学期开设课程的在读研究生均需进行课程评价。
  二、评教时间
  2023年7月26日至2023年8月12日。
  三、评教须知
  1.为确保评教数据的全面性,所有修课的研究生都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评教。目前评教系统仅限电脑端登录,暂不支持移动端登录,校外同学请通过本校VPN登录。
  2.为确保评教结果的真实性和学生信息的保密性,学生评教将采取匿名方式进行,学生端仅能查看本人评教结果,教师仅能查看该门课程综合评价结果。
  3.研究生评教按照任课教师进行评价,如一门课程为多位教师同时授课,学生将对此本门课程的所有教师进行评价。
  4.研究生根据自己对课程教学的切身感受做出自主判断,各学院(部)和任课教师不得有引导性意见。所有评教结果提交后无法修改,请注意提交前确认信息填写无误。
  5.研究生完成所选课堂教学评价后,方可查看本门课程考试成绩。
  四、工作要求
  研究生课程教学评价是学校了解研究生课程教学情况和学生满意度的重要渠道,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研究生完成此项工作,确保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完成评教工作。评教过程中如遇到其它问题,请与研究生院联系。
  五、评价结果反馈与使用
  1.学生评教结束后,任课教师就可以在评教系统中查询到学生评教数据及学生对教师教学的意见与建议。
  2.评教结果将用于教师教学评价和课堂教学质量的改进。
  六、评教指南
  1.本学期修课的研究生需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对所修课程进行评价,网址为:

       https://math127.nenu.edu.cn/HProg/yjsy/index_pc.php
  2.具体操作指南见附件。

  联 系 人:周宇
  联系电话:85098152


研究生院

2023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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