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各研究生导师及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
为确保2023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出学位申请
完成时间:8月28日-9月3日
(一)研究生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https://math127.nenu.edu.cn/HProg/yjsy/index_pc.php),访问学位申请-填报:硕士/博士学位申请表-打印:硕士/博士学位申请个人表,填报学位申请信息并打印《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位申请书》。博士研究生全部进行双盲评阅,硕士研究生提出学位申请时,系统随机抽取双盲评阅名单。如提示“您的申请学位论文被学校抽查进行双盲评阅”,硕士生需按照学校组织的“双盲”评阅要求按时提交学位论文。
(二)系统登录账号及密码为我校统一身份认证账号及密码,账号为学号或校内邮箱账号(不含@nenu.edu.cn),如未修改密码,初始密码为“Nenu”+身份证件号后六位(X用1代替)。登录方式见《研究生提出学位申请操作流程》(附件1)。
(三)导师在《申请书》上签字同意后,研究生交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
(四)同等学力人员不能通过系统申请,需填写《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位申请书》(附件2),经导师签字同意后交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
二、学位论文评阅
(一)学校组织的“双盲”评阅
完成时间:10月8日前
1.研究生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访问论文评阅-提交:硕士/博士学校送审论文及摘要,填写送审数据并提交学位论文、摘要。
2.研究生提交的学位论文电子版,必须隐去导师和作者姓名,后记中不得出现相关信息。在学期间公开发表学术成果仅体现期刊名称、期刊级别和作者次序,其他信息必须隐去。格式不符合送审要求的学位论文,将不予送审。
3.为保障学位授予质量,学位论文评阅前各培养单位应进行复制比检测。根据《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管理办法》(附件3)要求,“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15%,可直接进入评阅环节,超过15%者,则参照文件第六条处理。
4.研究生及导师在检测前需提交《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终稿确认单》(附件4),研究生秘书收到确认单后方可进行检测,论文一经检测,研究生及导师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换论文。
(二)各培养单位组织的硕士学位论文评阅
各培养单位自行组织未被抽取“双盲”的硕士学位论文评阅,评阅前检测要求与学校组织的“双盲”评阅相同。
(三)学位论文评阅结果处理
学位论文评阅结果处理参照《东北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阅实施办法》(东师校发字〔2021〕135号)(附件5)《东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实施办法》(东师校发字〔2021〕136号)(附件6)《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复议申请表》(附件7)要求执行。
三、毕业资格审核
由相关部门另行通知。
四、学位论文答辩、答辩后修改及答辩后检测
完成时间:12月10日前
(一)学位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参照《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实施办法》(附件8)执行。学位论文答辩设置评阅意见修改说明环节,答辩人应对评阅专家意见进行回应并对论文修改情况做详细阐述说明。
(二)答辩后修改
答辩人通过答辩后,应根据评阅、答辩专家意见认真修改论文,填写《东北师范大学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说明》(附件9),经导师审核通过后交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
(三)答辩后检测
答辩后检测与评阅前检测要求相同。
五、学位授予信息填报
学位授予信息填报将于12月上旬进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六、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
完成时间:12月15日前
(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答辩委员会建议授予学位的申请人进行审查,对存在风险学位论文应重点审议,并将建议授予学位申请人名单报校学位办。
(二)因研究内容涉及知识产权、技术商业秘密等问题,需限制使用范围的学位论文,可依据《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内部学位论文管理暂行办法》(东师研发字〔2021〕12号)(附件10),填写《东北师范大学内部研究生学位论文申请审核表》(附件11)。因资格论文尚待发表等原因,需申请保留成绩的学位论文,可填写《研究生申请论文评阅成绩及答辩结果保留备案表》(附件12)。以上两类情况,由各学位评定分委会审核后报校学位办备案。
七、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
完成时间:1月上中旬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建议授予学位申请人进行审批,作出授予或不授予学位申请人相应学位的决定。
八、相关说明
申请学位及论文答辩相关表格已经更新,请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学位管理”栏目下载。
附件:1-12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