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学管理,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运行,提高课程教学质量,学校将组织开展2023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开学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形式与时间
1.培养单位自查:9月4日-9月10日
2.学校检查: 9月11日-9月17日
二、培养单位自查内容
1.课堂教学秩序
(1)检查本学期研究生课堂的教学情况(任课教师误课、迟到、随意调课、停课、提前下课和学生迟到、早退等教风学风情况)。
(2)各培养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开展课堂听课,了解教师教学情况,听课门数由学院自定,所选课堂须涵盖研究生的各个层次和类型。
2.教学的规范化管理
(1)研究生排课、选课、成绩等教学管理工作的程度(开课门数、课程类型、选课人数等的统计数据均来自研究生系统)。
(2)2023年春季学期研究生的课程作业、试卷及评阅的归档情况。
(3)检查2023年秋季学期毕业硕士和博士开题报告、2023年秋季学期毕业博士生预答辩审批表和参加学术会议情况。(相关统计数据均来自研究生系统)
特别提醒:学校将在期中教学检查中进行专项检查,各学院(部)须在第9教学周前完成以下工作:
(1)新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课程设置的修订和执行。
(2)2023级学术硕士个人学习与研究计划、2022级专业硕士专业实践报告(成绩评定表)。
(3)各基层教学组织须至少开展一次对2023年春季学期的研究生培养情况的教学研讨,广泛吸取意见和建议,并形成会议纪要(见附件3)。
三、相关要求
1.各培养单位自查工作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负责,成立自查小组,查找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提出改进措施。
2.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应在学校检查之前将本单位课程变动情况在研究生教学服务系统中进行更改,如上课时间、地点等。
3.研究生院组织检查小组,对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教学规范、教学管理等情况进行抽查。
4.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于2023年9月10日前将开学教学检查自查表(见附件2)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上交培养办。
联系人:张俊岩(博士、学硕) 张冰妍(专硕)
联系电话:85098152
研究生院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