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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4年春季学期研究生申请结业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4-05-14点击数:

各培养单位:

根据《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东师校发字〔202417号)《东北师范大学关于最长修业年限临期未获学历或学位的博士研究生学业结束方案的意见》(东师校发字〔202416号)等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春季学期研究生申请结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结业条件

我校中国籍学历教育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如果无法达到毕业要求,可根据学业完成情况申请结业。申请结业的研究生学业完成程度须满足以下要求:

1. 完成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且成绩合格。

2. 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培养环节,包括但不限于制定研究计划、开题报告、预答辩等(博士研究生必须完成预答辩)。

二、办理流程

1. 提出申请

拟申请结业的研究生填写结业申请表(附件1),向培养单位提出结业申请。

2. 培养单位审核

培养单位对申请结业研究生的课程成绩、学业完成情况等进行审核。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于531日前将建议准予结业名单(附件2交至研究生院(行政楼329办公室)。

3.研究生院审核

研究生院对申请结业研究生进行资格复核。

4.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2024年春季学期研究生申请结业情况。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后准予结业的研究生,获得结业证书。



附件1:研究生结业申请表

附件2:建议准予结业研究生信息表



人:付海月

联系电话:85099629


研究生院

2024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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