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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秋季学期研究生申请单独毕业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4-11-20点击数:

各培养单位:

根据《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毕业与学位授予分离实施办法(修订)》(东师校发字〔2024〕18号)(附件1)相关要求及2024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学历学位申请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研究生申请单独毕业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一、工作流程

(一)本人申请

完成时间:11月27日前

研究生同学需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https://pg.nenu.edu.cn/HProg/yjsy/index_pc.php)提交单独毕业申请,详见《综合管理系统操作指南(单独毕业)》(附件2)。

本学期参与学位申请工作的相关研究生,满足以下条件的,可提出单独毕业申请:

(1)学位论文评阅成绩未达到学位授予标准但满足准予毕业条件,将以毕业与学位授予分离的方式申请单独毕业的。

(2)学位论文评阅成绩达到学位授予标准,但创新性成果发表情况不满足相关要求,将以毕业与学位授予分离的方式申请单独毕业的。

(3)学位论文评阅成绩达到学位授予标准,但当前创新性成果发表情况待定或如与学位授予相关的其他后续审核环节(学位论文答辩、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校级质量审查、校学位会审议等)未通过,将欲以毕业与学位授予分离的方式申请单独毕业的。


(二)资格初审

完成时间:11月29日前

研究生导师及培养单位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https://pg.nenu.edu.cn/HProg/yjsy/index_pc.php)完成资格初审。

(三)研究生院资格复审

由相关负责部门统一组织。

(四)毕业答辩及答辩后复制比检测

完成时间:12月8日前

毕业答辩的组织要求(答辩前公示、答辩委员会成员构成、投票与计票规则等)与学位答辩相同,但组织不同性质的答辩(毕业或学位答辩),需要有明确的提示性标识,确保答辩委员会成员及答辩人明确其参加答辩的性质。参加毕业答辩的研究生需填报《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毕业答辩登记表》(附件3,一式两份)。

通过答辩后,研究生应根据评阅、答辩专家意见认真修改论文,并再次进行复制比检测。

(五)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

完成时间:12月11日前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研究生申请单独毕业事项进行表决,将建议准予单独毕业名单报研究生院。

(六)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2024年秋季学期研究生申请单独毕业情况。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准予毕业的研究生,可获得毕业证书。

二、注意事项

1. 单独毕业申请人的毕业论文格式与学位论文一致,论文封面页需标明“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硕士毕业论文”字样。

2. 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建议准予单独毕业的研究生在本学期不可被授予学位。

三、材料报送

请于12月12日下班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行政楼329室:

1. 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2024年秋季学期建议准予单独毕业研究生名单,内容包括:主管院长及学位评定分委会主席签字的《×××学院建议准予单独毕业研究生信息表(附件4)》、研究生秘书老师下载签字的《建议准予单独毕业研究生信息表》。

2.《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毕业答辩登记表》(1份报送,1份学院留存备查)。

3. 研究生毕业论文(1份)。


附件:

1. 《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毕业与学位授予分离实施办法(修订)》

2. 《综合管理系统操作指南(单独毕业)》

3. 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毕业答辩登记表

4. ××学院(部)建议准予单独毕业研究生信息表



联系电话:85099629


研究生院

2024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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