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规范研究生学位授予过程管理,根据《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实施办法》(东师校发字〔2024〕3号、4号)《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内部学位论文管理暂行办法》(东师研发字〔2021〕12号)及学校相关通知要求,现组织2024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提交保留成绩、内部论文及变更授位年度申请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保留成绩申请
(一)申请条件
学位申请人本学期通过学位论文评阅或学位论文答辩后,如因个人原因本次未获得学位,可在学位论文答辩后、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前向培养单位提交保留成绩申请。
(二)申请流程
1. 本人申请:研究生登陆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https://pg.nenu.edu.cn/HProg/yjsy/index_pc.php),访问:博士/硕士学位-学位授予-申请:博士/硕士保留成绩,提交保留成绩申请。
2. 导师审核:研究生导师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访问:导师管理-研究生学位-博士/硕士生学位申请-审批:博士/硕士保留成绩,审核所指导研究生的保留成绩申请。
3. 学院审核: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研究生保留成绩申请,给出明确的审核意见,研究生秘书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录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结果。
(三)相关说明
1. 研究生需在本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前提交保留成绩申请,逾期将不再受理。
2.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成绩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未获得学位者,再次申请学位时,需重新进行论文评阅及答辩。
3. 已于2024年春季学期提交保留成绩申请的研究生,本学期无需重复提交。
二、内部论文申请
(一)申请条件
学位申请人在本学期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前,如确有需要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向培养单位提交内部论文申请。
1.论文研究内容不涉及国家秘密,但涉及知识产权、技术或商业秘密或尚未结题的科研项目。
2.论文在理论、方法、技术与研究结论等方面有所突破,但部分内容涉及申请专利、成果推广或技术转让。
3.论文中部分内容暂时不宜对外公开,如公开可能影响发表高水平期刊论文或出版高水平学术专著等。
(二)申请流程
1. 本人申请:研究生登陆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访问:博士/硕士学位-学位授予-申请:博士/硕士内部论文,提交内部论文申请。
2. 导师审核:研究生导师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访问:导师管理-研究生学位-博士/硕士生学位申请-审批:博士/硕士内部论文申请,审核所指导研究生的内部论文申请。
3. 学院审核: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研究生内部论文申请,给出明确的审核意见,研究生秘书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录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结果。
(三)相关说明
1. 研究生需在本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前提交内部论文申请,逾期将不再受理。
2. 提交内部论文申请的研究生如本学期未能授予学位,本次内部论文申请无效,研究生需在后续授予学位的学年学期重新提交申请。
三、变更授位年度申请
(一)申请条件
根据本学期整体工作安排,我校秋季学期研究生毕业及学位授予日期为2025年1月。考虑到部分研究生由于个人原因需在2024年12月底前毕业并获得学位,学校拟于2024年12月下旬单独召开会议审议此类研究生毕业及学位授予事宜。涉及此类情况研究生可在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前向培养单位提交变更授位年度申请。
(二)申请流程
1. 个人申请:研究生登陆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访问:博士/硕士学位-学位授予-申请:博士/硕士变更授位年度,提交变更授位年度申请。
2. 学院审核: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研究生变更授位年度申请,给出明确的审核意见,研究生秘书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录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结果。
(三)相关说明
1. 研究生需在本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前提交变更授位年度申请,逾期将不再受理。
2. 研究生应根据自身情况认真研判,审慎提交变更授位年度申请,该申请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不得变更。
联系电话:0431-85099638
东北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