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根据《东北师范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评阅实施办法(试行)》(东师校发字〔2025〕18号)(附件1)文件相关要求,现组织2025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复核工作,相关安排如下。
一、申请条件
提出学位论文复核申请的研究生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申请人必须已在2025年春季学期提出学位申请;
2.申请人学位论文评阅成绩符合学校及培养单位所规定的复核条件。
二、申请流程
1.本人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https://pg.nenu.edu.cn/HProg/yjsy/index_pc.php),访问学生信息管理-硕士/博士学位-论文评阅-申请:硕士/博士论文复核,上传复核申请表(附件2)。
2.导师审核
研究生导师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访问导师管理-研究生学位-硕士生/博士生学位申请-审批:硕士/博士复核申请,审核所指导研究生的复核申请。
3.学院审核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相关学科、专业专家成立专家组,专家组结合评阅专家意见、复核理由和相关佐证材料决定是否受理其复核申请并填写专家组意见表(附件3)。研究生秘书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上传专家组意见表及学院审核结果。
4.组织送审
当受理其复核申请时,如总体评价有一个“C”,评阅组织部门负责增聘两名专家对原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进行复评;如总体评价有一个“D”,学位办负责增聘两名专家对原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进行复评,复核申请材料和全部评阅书将作为补充材料同时报送给评阅专家。
三、特殊说明
同等学力人员不能通过系统提交复核申请,需线下填写复核申请表,经导师签字同意后交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099638
东北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4月21日